时间:2022-02-22 11:30:56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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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本人是娄底市新化县人,工作单位在湖北,目前单位给我买了五险一金,而我自己又另外买了新化县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近期我在湖南省妇幼保健院住院分娩了新生儿,我在湖北的单位所在地进行了生育报销之后,请问在新化县买的医保还能再次进行报销吗?希望尽快得到答复。
记者追踪:
2月22日,记者拨打了新化县医疗保障局电话并说明了情况,医保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参保所属地报销原则且只能报销一次,在湖北的单位所在地进行生育报销后,当事人在新化县购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则不能报销。如若两边都有参保信息,则需要暂停其中一项医保,才可进行医保报销。现在系统已联网只能参保一方,而当事人所说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当初在新化县购买医保时,系统没有联网,导致出现重复参保的失误。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通讯员 吴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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