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8 16:42:58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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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株洲市芦淞区丰园大厦物业公司在没有召开业主大会及征求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安装电梯控制系统,不交费业主就无法使用电梯。物业服务合同没有约定物业公司可以改造电梯,电梯安装梯控系统属于对特种设备进行改造,物业公司没有向特检院提交特种设备改造申请。敬请相关职能部门介入调查。
一市民
记者追踪:
4月28日,记者致电株洲市芦淞区物业服务指导中心,该中心负责人回复称,经过调查,情况如下:2022年1月29日,通过社区、业委会对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内容再三会议协商后,物业公司与业委会正式签订,并于1月20日进行了公示,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第八条中约定:物业入场投资更换摄像头、电梯刷卡系统、入户大厅刷卡系统、增加电梯无线五方通话系统、更换灭火器钢瓶等 。物业公司从1月30日正式进场,3个月期间物业公司已按照合同内容增加和更换了设施设备。物业公司于2月1日聘请湖南大众电梯维保公司,正规维保单位设计安装电梯梯控,物业计划在5月份启用电梯层控系统,现按合同要求每户免费发放3张梯控卡,并对未缴纳物业费的业主也同样发放。
中心要求富恒物业公司按照《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规范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和履职。富恒物业要积极配合协调处理业主之间的矛盾纠纷问题,如今后业主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物业服务规范提供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和履行义务的情况可向中心反映。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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