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6-29 10:43:35
来源:新湖南湘问频道
编辑:欧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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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6月19日,我2岁半的儿子因病住进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儿科住院部一病区5楼,入院四天,6月23日出院。医嘱上开的药是醋酸泼尼松片,可住院部给小孩子发的药物却是醋酸地塞米松片。我们当时没发觉,上午出院到家里,小孩子就吃了这个发错的药,宝宝吃了后精神很差,没有平常活泼,副作用发作。我们发现后,医院找我们协商,第一次给我赔偿300元,我不接受,第二次找我说给1000元,第三次说给我2000元。我说小孩子不是有什么事,不是用钱来衡量的。我要求医院给我保障小孩子吃这药没身体影响,但医院不敢保障,后面又到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办协商,行政办主任说的话太不负责任了,说药发错了,向我说对不起,她又说发错的药小孩子吃了没有造成身体伤害,院方是不需要负责的。做为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这么的不负责任,怎么让所有常德市人民放心?
市民
记者追踪:
6月28日,常德市第一人民医院投诉中心回复说,该院正在就此进一步与患者家属进行协商处理。
呼吁该院能对此事进行认真处理,加强工作责任心。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欧金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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