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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农村合作医疗却报销不了

时间:2019-08-05

涉及单位:湘乡医保局

本人买了合作医疗保险,在今年五月份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双脚跟粉碎性骨折,后来去邵阳市正骨医院手术治疗,出院后在家休养,七月底我去湘乡医保局准备报销的时候,医保局人员告诉我因为没有及时在他们那登记住院情况,并且超过最长期限十天之内所以不予报销,因为当初村上在推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时并没有明确告诉我们报销有时间限制,也没有什么宣传资料和保险合同之类的,所以对这些细节要求根本不知道,我手术治疗出院后双脚一直都不能落地行动不便,老爸老妈六七十年纪大了,也没老婆所以才拖这么久才去报。现在医保局说报不了这对我们这个贫困户来说是个多大的损失啊,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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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湘乡市医疗保障局 2019-08-08 14:33:22

        网友 您好!

        您的发帖我们已收悉,城乡居民的意外伤害经办业务我局已委托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办理,收到您反映的情况后,我局向湘乡市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大病报销经办中心(以下简称经办中心)了解了情况。现答复如下:

        根据《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和《湘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同时根据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潭市财政局《关于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潭人社函20174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潭人社函20183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湘乡市城乡居民参保对象发生意外伤害在市外住院的必须带医院所有原始资料到医保服务窗口填写《湘乡市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申报审批表》办理登记,经办中心根据患者所提供的资料,在系统中登记录入信息后,工作人员再及时进行调查了解,确认患者本次受伤无第三方责任方,才能办理报销结算。

        您于今年5月份受伤住院,直到7月份才来问询相关报销事宜,经办中心没有接收到您的任何资料,所以不能在系统中登记录入您的相关信息,工作人员也不能及时对您受伤、住院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不能确认您本次受伤有无第三方责任方,所以现在不能为您办理本次意外伤害住院的报销结算。另根据您所描述的内容,因其中未提您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等相关信息,所以经办中心不能与您取得联系了解更多信息。请您本人持身份证携带您本次受伤住院(包括第一次住院)的所有住院资料(入院记录、出院记录、诊断证明、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到湘乡市医疗保障局6楼“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大病报销经办中心”咨询。给您及广大参保群众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与湘乡市城乡居民医保意外伤害经办中心联系:0731-56791566。

        湘乡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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