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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严肃查处隆回县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投诉时间:2018-04-17

事发地区:湖南省,邵阳市,市本级

涉及单位:隆回县公安局

请求严肃查处隆回县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我是邵阳市隆回县桃洪镇石门便民办勤进村(原银杏村)的村民黄孝卿,虚岁79,1965年入伍,1966年入党,党龄52年。先后参加广西南宁机场、田阳机场等抗美援越军用机场建设及备战黑龙江珍宝岛附近的军垦农场,在部队期间荣立三等功一次。退伍后安排在隆回县粮食系统工作,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共产党。

现将邵阳市隆回县石门乡银杏村徐善君、罗迎红、罗佩永、罗佩金、陈梅香等家族村霸故意倾倒巨石,阻塞道路,寻衅滋事,多次威胁、欺凌黄孝卿、罗腾娥两位年近八十岁老人,造成一家老少有家不敢回,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秩序的恶劣事件反应给你们,并真切的希望得到党和政府、广大群众和司法机关的关切和帮助,解决老人的实际问题,恢复村民正常的生活秩序,以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

(一)村霸违法犯罪事实:

自2016年4月至今,隆回县勤进村村霸徐善君、罗迎红等为首的黑恶势力二十余次对我们夫妇进行无情欺凌:

1、三次以上巨石堵院门,限制年近八十的两位老人的人身自由一百多天,粮食生活用品需要亲友帮忙递进,严重影响老人生活;

2、殴打老人两次,致老人轻微伤,医药费无人赔、凶手无人处理;

3、采用电钻、大铁锤、锄头等工具砸墙、砸窗5次以上;

4、以“杀人”“放火”“挖屋”等语言恐吓、威胁老人5次以上;

5、连续13天播放高音喇叭辱骂、威胁老人及全家;

6、使用除草剂等剧毒农药施喷老人的蔬菜,对老人的生命构成危害;

7、射毁老人电动小车玻璃;

8、毁篱笆倒渣土破坏生产5次、强占承包地一块;

9、向老人身体泼大便、撒石灰;

10、石块堵村道,造成10次以上的车辆刮擦损伤有人员受伤,无人敢索赔,投诉无人管……

该黑恶势力团伙长期欺凌没有反抗能力的老人,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在石门乡(勤进村)内家喻户晓,造成严重的恶劣影响,村民是敢怒而不敢言,举报人身心已受到不可恢复的伤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二、三、六条规定,该黑恶势力多次拦截、辱骂、恐吓、任意损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严重影响举报人生活生产的,应当认定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按照寻衅滋事罪定罪量刑;同时罗迎红当众向老人身体泼大便,涉嫌侮辱罪,触犯《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村霸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在其亲友隆回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纪检组长周乐斌、石门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罗爱健等的保护纵容下,一直没有依法打击处理、在当地影响极坏!

(二)艰辛的维权之路:

1、先后二三十多次电话报警,上门石门派出所五十余次,要求公安机关处理欺凌案件,多次要求根据法律对黑恶势力刑事立案,遭到无情无理的拒绝;

2、到隆回县石门乡(桃洪镇石门便民办)寻求帮助二十多次,向李洪波书记、范立中副书记、罗爱健部长等十余位领导反映过受欺凌的问题。

3、到隆回县公安局反映情况十余次,多次找过法制办、另向刑侦大队、督察室反映过情况。

4、到隆回县检察院反映情况五次,并递交了“刑事立案监督申请书” ;

5、2017年到隆回县信访局、县纪检信访室多次,递交了“关于反映隆回县桃洪镇石门派出所不作为、乱作为、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纪问题的信访举报”。在2017年11月4日,在隆回县公安局执法办案区见到这份举报材料被被举报人丁玉衡夹在《办案卷宗》最前面,似乎是告诉我们“举报我们没有好下场”,当日,将我在813案件中正当防卫的儿媳白雪梅行政拘留7天。除此之外,举报五个多月了,没有得到任何部门的回应。

6、向隆回县纪检司法公安联合办公室投诉举报一次;

7、向隆回县长信箱投诉举报一次;

8、向邵阳市市长信箱投诉举报五次;

9、2018年3月初到邵阳市委,向省委巡视组递交扫黑除恶材料一次,并向市纪委三号窗口递交相关材料;

10、2018年3月向省委第三巡视组对隆回延伸巡视机构递交扫黑除恶材料;

11、2018年3月16日,向隆回县政法委递交了扫黑除恶材料;

12、2018年3月向隆回县委马健强书记当面递交过请求扫黑除恶的材料……

自2016年4月起,我们先后一百多次向党政相关部门求助,至今犯罪嫌疑人没有应有的处罚,也没有相关部门给我们一个答复!两个年近八旬的老人至今生活在恐惧、无助之中!

(三)锥心之痛的感悟

我该怎么办?村霸打我骂我、砸墙砸窗、石块堵门、死亡威胁、霸占耕地……恶行累累,向公安部门寻求保护,公安部门打酱油,出警就算作为了;向司法机关申请调解,司法部门徇私枉法;向县纪委投诉举报,除了得到被举报人报复,没有其他回应;向市长信箱投诉,转交给隆回后,也如石牛之沉大海……实在没办法了自卫吧,村霸可以动用公安等国家资源来处罚你……真的是没有活路呀!

50年前我为国家流血流汗,50年后村霸让我流血流泪!虽然我坚信组织、坚信政府,坚信正义必胜,但这锥心之痛,让我这个52年党龄的老共产党员痛砌心扉!无法呼吸!

为了不被杀害、被纵火,或是被杀害被纵火后,某些人利用职务之便不查处、以“没有证据”为名放纵犯罪分子,我们买来10多个摄像头!到目前为止,村霸还不敢在摄像头下继续犯罪,比充当保护伞的警察管用、有效!但摄像头真的能一直管用吗?说不定哪一天,我们被村霸欺凌致死了!保护伞还用各种理由为黑恶势力开脱着,他们还在逍遥法外!

老年人遭受欺凌案件属于“湖南省扫黑恶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发现以下八类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请马上举报”的第二种: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也属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指出的:“基层机构以及部分公职人员也或主动、或被动地被黑恶势力俘获,往往助纣为虐,欺凌百姓,在个别地方,呈现出公权力黑恶化的趋势。有些公职人员甘愿为黑恶势力驱使,充当保镖与家丁,老百姓深受其害。适时严打,还民众一个晴空,给社会一个秩序”。

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深知扫黑除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看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联系自己的遭遇及投诉举报的艰辛,我老泪纵横:

遭村霸欺凌感怀

扫黑除恶春雷响,百姓冷暖记心上。

八旬老人被欺凌,堵门砸墙殴打忙;

限制自由百余天,死亡威胁喇叭扬;

大粪石灰齐上阵,土地被占身心伤。

权力钱米葫芦案[1]黑恶势力趾气狂;

公安司法保护伞,助纣为虐坏心肠。

政法综治名垫底,全省民调创新低;

百万群众齐声问,春风何日拂家乡[2]?

[1]葫芦案,引自《红楼梦》第四回葫芦僧乱判葫芦案,与本案中村霸的刑事犯罪被保护伞以“让路”为由头和谐为“邻里纠纷”同工异曲,是新时代的“葫芦案”。

[2]家乡指隆回县,隆回县综治排名全市垫底,隆回一百四十万人民期待中央省政府的纪律扶贫、法治扶贫,期待诚信公平正义的法治春风、期待党中央国务院扫黑除恶的春风!)

我们一方面正遭受村霸的无情欺凌,另一方面多次投诉举报无门,请各级党和政府体恤老人锥心之苦,早日依法处理并给予答复为盼!

举报人:黄孝卿

联系电话:15080929299

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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