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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县泉坪水库堤上一养殖场臭气熏天

时间:2019-11-18

涉及单位:环保局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

我家住在临澧县九子村泉坪组,家门前有一无牌无证的养猪厂,已经存在三四年了。前几年每年养几百头猪,今年还养了几百只鸭子和鸡。现在冬天都是臭气熏天,蚊虫肆掠,七十岁的老父亲实在忍受不住了,找了不下十次政府相关单位,都是不了了之,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离养猪场隔条公路就是临澧第一职业中专,旁边不到十米就是泉坪水库,水源保护区。为什么养猪场可以建在居民区这里,可以在水源保护地这里,请问这个应该归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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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妃子 2019-12-02 16:10:51
      事情已解决,衷心感谢各位领导还附近居民一个舒服的生活环境!
      临澧县环境保护局 2019-11-27 15:27:54

      网友:

      您好!

      您反映的“临澧县泉坪水库堤边养猪场臭气污染环境”,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监察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2019年11月19日,我局监察执法人员根据网友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核实。

      经查,该养殖场位于临澧县太平街道(筹)建成区,属禁养区,经营者为易茴香,其租用弟弟易建平场地进行养殖,现场检查,养殖场存栏小猪10头、鸡100余只、鸭10(前期约250只左右,居民举报后进行了变卖)只左右,周边居民密集,养殖期间的散发臭气确实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故网友反映的问题属实。(现场核实情况见附件1) 根据调查了解,易茴香散养户位于建成区的禁养区之列,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33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须经其所在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35条“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或者予以没收,并可处以罚款。”之规定和属地管理原则;已提请临澧县生态环境委员会对易茴香的养殖场污染环境问题交办太平街道、城管局协调处理,确实维护好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2019年11月25日,太平街道(筹)回复,该养殖场已清栏。

      临澧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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