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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强制没收19级基数学院学生手机

时间:2019-10-24

涉及单位:湖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

自国庆过后基数学院学生(除少数干部)手机周一至周五全部上交,周末还给学生。其中也有某些18级班级在晚上强制没收学生手机。学校说这样是为了学生能好好学习,防止沉迷,我能理解,但是这是一所大学啊,学生基本能自控啊。没收学生手机是否违法,我上网查了《物权法》,其中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以及第四条之规定:手机是你的合法动产,你拥有该物品的所有权,任何个人与机关(除执法机关外)无权占有或扣留.二:《物权法》第三十四三十五条:你有权对倾犯你合法财产的个人以及机关(除执法机关外)要求财产复原和归还.三:学校有规定学生不允许带手机上学,却无规定老师可以没收以及扣押手机.因为《物权法》有明文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侵犯别人的个人财产.而学校更没有权利去没收,虽然个别学校是公办学校,但学校再怎么样也只能是学校,永远都不能成为执法单位.而某些学校有规定老师可以没收,此规定与法律相冲,它便是违法规定.照例应该废除.所以说在物权法面前学校这样的做法应该是违法的。希望学校能够好好处理到位,只要没有处理到位,学生是会不断上诉反馈的。如果不能处理到位,建议学校改成全日制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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