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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公安局辞退处理不公

时间:2019-10-21

涉及单位:桂阳县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在法制日益完善的今天,居然还有这样一个单位,他藐视劳动法,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随意辞退,他是国家的执法行政单位——公安局!面对强权我该如何伸冤?个人名誉和利益严重受到侵害,公平何在?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制何在?一个处在公正和维护法制的单位,却给予了我不公和违反劳动法!

我之前是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公安局巡处警大队的一名辅警,已经在桂阳县公安局工作了四年。

我们没有节假日,没有加班费,我们拿着低微的1375元,我们没有抱怨,我们任劳任怨,换来的却是心寒意冷:2019年5月3日,全国人民在放假,我们在上班,12时30许出警回来,我们上食堂吃饭,却发现皮蛋苦瓜汤里面有不知多久已经泛黄发黑了的一整粒汤圆,这时候汤已经被我们喝的见底了!试问当时我们的心情是怎样?叫食堂主管来查看,却置之不理,还说是干净的,可以吃,我一气之下就拿起汤圆和勺子和她理论,公安局就把我辞退!如果说我当时食物中毒死了,公安局是以何种方式给我一个身份?是因公牺牲的烈士吗?

2015年的一天,我刚进龙潭派出所还不到两个月,这天正是我们组值班,接110派警:在蔡伦路旺旺网吧八楼有人跳楼,陈*副所长带领民警黄铭和辅警我等几人赶到现场,一青年男子站着八楼楼梯的窗户上,随后消防队也赶到了现场,黄*和消防队的人员多次做工作都无法做通,自杀男子母亲也赶到现场,多次沟通无果,消防员和我们多次试图靠近,自杀男子都以上了台阶我就直接跳下去,随后自杀男子的哥哥赶到现场,自杀男子看见自己哥哥心中的抵触有所降低,男子的哥哥边说边靠近,当快接近男子时,男子突然往后一退,窗外就是蔡伦路,这里是八楼,男子跳了下去了,我当时想也没想,直接冲了上去,一把拉住了男子的手臂(男子一百多斤,属于壮实体型,他整个人都已经悬挂在窗外),男子的哥哥,仅仅是拉着男子的衣角,由于惯性,我被拉扯的往窗外掉,我左手到处乱抓,还好抓住了窗台,男子见自己被拉住了,还用力挣扎,左右摇晃,后面的消防队员见我拉住了男子马上就过来帮忙,合力将男子拉了上来,楼下都是车和人,在男子跳下的时候,一片惊呼,当男子被拉扯住,救上来的时候一片掌声和欢呼,此时我觉得我那些危险也不算什么了!

2017年我被安排在巡管大队上班,巡逻中发现盗窃嫌疑人,我们在张*顺副大队长的带领下,蹲点,抓人,大夏天在嫌疑人租房边上喂蚊子,苦等几个小时,等嫌疑人回来,我们等待人员马上过来,敲开房门,嫌疑人拿着一把一米六自制的管杀冲了出来,我们围着他,嫌疑人拿着管杀就是一顿乱舞,徐*明抓住时机第一个冲上去,抓住了刀管,我是第二个冲上去,最后嫌疑人被我们制服,其中惊险就不用说了。还有很多类似的,就不一一述说了。我一直都没觉得我做的该值得宣传,因为我觉得这是本分,做到问心无愧。而你们那些辞退我的人,你们良心何安?

公安局的宗旨是什么?不是要公正公平处理事情吗?而对我们确是有失公正,做到不闻不问,身为执法单位却藐视劳动法,随意辞退,滥用职权。公安局食堂是外包的,这是包庇,连个基本的道歉都没有,难道食物出现食物安全问题就这样解决?没有过问食用不干净食物有没有出现身体异常,只是一味的指责,有错我认,可也要保护我们的权益啊!这不就是典型的保护伞吗!这不就是向辅警伸出作恶之手吗!扫黑除恶就是带头作恶吗?这就是政治建警?这是让所有辅警心寒!这就是依法治国的法制社会吗?这就是维护公平公正的公安局吗?置劳动法何在?难道现在还是强权当道的社会?平民百姓就该个人利益受侵害?面对强权就无法沉冤得雪?这就是桂阳县公安局对待一个涉险救人,面对嫌疑人的刀毫不畏惧制服歹徒的协警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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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桂阳县公安局 2019-11-22 15:19:27

      您好!

      关于您反映“桂阳县公安局非法辞退协警”一事我局已获悉,并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再次安排督查大队工作人员进一步对事件全过程开展调查。通过深入了解情况后,经局党委研究讨论,考虑您在桂阳公安局从事辅警多年,且对当天事件认错态度诚恳,商红海公司,决定重新聘用您为红海公司员工。

      桂阳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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