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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农村宅基地茶陵县政府不予批准

时间:2019-09-07

涉及单位:茶陵县政府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我是下东金铺村3组的村民,在原由的宅基地达不到人口的住房,我还有一个兄弟没有成家,由于我们一家七口,以前的老房子已经住不下了,现在我们俩的孩子也大了,达到政府的要求,可以申请新的宅基地,为什么政府不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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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太多的无奈 2019-09-16 10:11:39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县利民办事处十分重视,立即安排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茶陵县城市规划区私人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茶政办发【2014】188号)规定,规划区私人建房实行分区控制,分为控制区、核心区,而利民办事处金铺村属核心区,核心区只能办理改建手续,禁止在规划的村民安置点以外区域办理新建手续,建房户必须经多部门联合审批(国土、规划、街道办事处、县联合审批办公室)批准后才能建房。

      茶陵县利民办事处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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