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投诉武汉云社同梦云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时间:2019-08-13

涉及单位:武汉云社同梦云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2017/03/17 23:17同梦云创

2015年9月份左右,我在网上浏览创业信息,无意中看到了同梦云创网络科技(武汉)有限公司的招商加盟信息,和公司的发布在互联网上的一些宣传资料,就留了联系方式,第二天就有他们公司的招商经理给我打电话,问我的情况,介绍他们公司的情况,给我发了公司的招商资料及其它证书,厂家授权书,包括公司在网上发布的律师声明,在了解了一个多月后我就到了他们公司和公司签订了合同,与该公司合作(大部分合作商经历一致)
在国家政策的扶持和相关调控引导下,该公司法人代表尤*燕,监事朱*,联系人王*,副总经理张*,业务总监汪*,等其他管理层,借助这个趋势,招聘专业电商人士,在互联网上大肆发布不负责任,虚假的报道,宣传资料,利用普通群众对电商合同法等专业知识缺乏深刻了解的特点,招聘专业律师精心设计合同陷阱,钻法律漏洞,以低门槛.无风险.高收益为诱饵并许下不想兑现甚至不能兑现的承诺,以虚假夸大的宣传诱骗合作商,从2014年到2016年5月29日之间分别签约开设网上商城收取加盟费获利,经营过程中为了获取加盟商的信任,制造不符实际的信息告知合作商,诱骗合作商继续合作,更有甚者在营业执照吊销过后还在继续招商,诱骗合作商继续像公司投钱,实施诈骗行为。当更多合作商发现问题时,询问公司,部分合作商负责任人却把责任都推向了我们。

事实如下:

1.该公司为达到诱骗合作商交钱签约的目的,故意进行虚假广告宣传,伪造厂家授权书,以联合众多商品生产厂家以出厂价供货及社会公益活动,像敬老院捐款为理由,误导我们认为该公司有实力和社会责任感,从而和该公司签约,后来由武高新工商局查明并无此事,是该公司造假虚构。(工商局行政处罚单;视频聊天为证,公司互联网上发布的视频为证)

2.该公司欺骗诱惑合作商,向我们宣传只要和公司签暑至尊版或旗舰版商城的合作协议,承诺公司上市之后会赠送合作商50万和80万的股份,致使合作商不断向公司投钱,升级商城版本。(招商资料,附加协议为证)

3.该公司在合作商搭建商城以前,为合作商展示和公司合作的其他客户,打开商城能听到语音播报的小人所播报:云社国际拥有最强大的核心技术团队,推广团队,采购团队,营销策划团队,客服团队,使合作商误以为公司是一体化的,运营过程中才发现该公司的许多服务是外包,到现在我们只看到了公司的招商部门,而且部分证据已被公司损毁

4.该公司自称是一家即将上市的公司,但我们合作商汇款的账户名称很多都是私人账户,并非公司账户,该公司在签订合同之后,不按正规程序,没有开正规发票,给很多合作商只开了书面收据

5.该公司在招商时,从2014年到2016年都对每个合作商讲,公司招商600多家,现在已经招了500多家,已经快结束了,其目的是为了使合作商感到危机,幸运,找到了这么一家好的公司合作,隐瞒真实情况,直到2016年6月还在招商(公司所留下的招商术语资料为证)

6.在商城运营过程中,该公司为了骗取合作商的信任,存在刷单,走空包的行为,各合作商的商城从公司营业执照吊销过后,便没产生过订单,就算是商城以前的老客户,两个多月内也没在商城里面下过定单(合作商商城后台管理系统为证)

7.该公司为了收取合作商更多的加盟费,虚假承诺部分合作商商城运营前三个月内销售额达到4万元以上,利润空间保证在15%--30%以上,商城失败,退还所有加盟费,但至今也没有4万的销售额,部分合作商要求公司退款时,遭到该公司的回绝和其他谎言诱惑(合同为证)

8.该公司为了获取更多的钱财,故意隐瞒在同一区域已经有其他合作商签订同一版本的事实,违反了区域性招商专利的规定,重复招商区域性独家代理,利用合作商之间互不相识和城市人口密集的特点进行合同诈骗(合作商为证)

9.该公司在约定合作商到公司考察时,曾承诺报销所有差旅费用,至今没有兑现,总是一次次搪塞不报

10.该公司为合作商制作的商城很多只有图片没有货物,而且签订合同之前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不予说明,诱骗合作商签约交钱(合作商为证)

11.该公司在合作商签定商城版本之前,曾和合作商说过那些费用的商城版本有哪些推广服务,效益会怎么的好,大部分合作商签定的是高版本商城,公司承诺在商城所在地电视台做广告宣传,线下体验店至今没有兑现(合作商为证)

12.公司在酷6网上发布视频称,2015年10月正式启动线下体验店搭建的项目,至今也没有兑现,当合作商问公司时,公司从2015年的10月推到了2016年的3月,时间到了,有合作商在询问,公司又推脱到5月份,到了5月公司把合作商自己花钱搭建的体验店照片发给了合作商看,以假乱真,鉴与搭建体验店的成本高,该公司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愿,也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纯属宣传虚假广告,故意骗取更多的加盟费(合作商为证)

13.该公司在合同中称为合作商商城提供百度;360;搜狗;SOSO等搜索引警做竞价排行,在80多个大浏览量的联盟网站做推广,为了敷衍合作商,至今大部分合作商只能在单一的百度或其他浏览器上搜到自己的商城,任何一个网站上也找不到推广商城的广告(彭*建:www.kls929.com,袁*林:www.zkl666.com,李*波:www.meixuange168.com,余*:xinhongsc.com刘*梅:www.hly556.com等等)

14.该公司称有自己的采购团队,以出厂价供货,但商城商品并不是从厂家发出的,而是该公司从淘宝京东等其他电商买下来的,价格也不是出厂价,质量无法保证,和该公司的厂价直销,正品保证的承诺严重不符

15.该公司在广告中称是圈内最优惠最全的购物网站,提供商城商品质次价高,设置合同陷阱。部分商品按该公司的提供的商城进货价和售货价,产生的差价扣除10--15元的运费,实际上是亏损的,这个事实该公司并没有提前说明,故意隐瞒真相。当合作商要求公司解决此问题时,该公司说按照合同规定你有自主定价的权利,价格提高了你就有利润了。但提高价格之后,没有了竞争优势,货也卖不出去,很明显是故意欺诈

16.该公司承诺合作商商城在工信部注册,至今都没有兑现,为合作商搭建的商城都未在工商部注册,

17.该公司在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后仍然在继续非法招商,在合作商不知情的情况下,诈骗合作商加盟费和商城升级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罚决定书武高新处字【2016】8号文件及合作商补充合同、收费收据为证)

18.该公司在吊销营业执照之后,所有合作商的商城后台管理系统利润提不出来,问该公司,该公司还没有对合作商说出实情,公司以启动登陆纳斯达克上市为由,对账户进行封存,部分不知情的合作商还在为升级商城往公司投钱,后有合作商查看上市要求,里面有一点,三年之内没有重大违法行为,问该公司人时,公司人说公司有办法,明显的是一种欺诈行为(合作商为证)部分合作商2016年6月27号早上部分合作商到了公司了解情况,门口贴了停业整顿的纸条,没上锁,进去该公司已经人去楼空,地上一片狼藉,只看到了公司不要的物品和几个厂家授权书的牌匾,我们当时打电话给公司人,要公司领导解释时,才发现公司所有高层领导电话已经打不通了,都是空号,问合作商的负责人(培训老师),但还在撒谎说公司停业整顿,放假了,部分管理层都在香港培训,出去办事了,但里面所有办公用品还在,等营业执照复议成功还回来上班,实则公司已经跑路了,合作商自己辛苦经营推广产生的利润也没提出来。我们组织人员到公司负责任的住址找他们,未找到本人,当晚就接到了恐吓电话,说要弄死我们。(有录音为证)

综上所述句句属实,该公司从2014年至2016年利用合作商地区限制的特点,分散全国各地的特点和其他,2000多元的商城成本以23800,26800为最高版本商城,到28800,36800,38800,46800,50000,68000元等等价格与不同地区不同时间的合作商签订合同,不已说明情况,以虚假夸大的宣传诱骗合作商加盟骗取利益,是一家没有道德,无视法律的诈骗公司。采用隐瞒事实真相履行小部分合同而大部分不履行的方法掩盖诈骗行为,诱骗合作商,我们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群众,生存艰难本想做点小生意养家,现在生活陷入极端困境,对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损失和伤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款规定,有上例情形的合同无效,根据《最高人名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六十九,合同诈骗案(刑法第224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应与追回。该公司以虚假的宣传,诱骗,欺诈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和社会群众的利益。所以恳请执法部门早日立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报案时间:2016年8月10日

已经向武汉公安局申述这么久,但这个问题还没有得到相关各部门的解决,希望中央、地方相关各部门看到此条举报后能够给我们受害者一个合理的处理方案。也希望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帮助,将社会的蛀虫绳之以法,同事追回我们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和经济损失。

谢谢!!!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