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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市监局用原答复意见回复省长信箱现在反映的事

时间:2019-05-07

涉及单位: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新宁市监局用原答复意见回复省长信箱现在反映的事,如此不实答复是在打谁的脸?

笔者于2019年4月30日在湖南省政务服务网向省长信箱写信,反映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网上做假回复及阳建*副局长弄虚作假欺上蛮下等问题(见下图)。

今天,发现我向省长信箱反映该问题已办结,笔者下载了答复意见书一看,原来此答复意见书落款日期为2019年3月5日,该答复意见是讲反映工资待遇过低,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等诉求,是2019年3月6日给我的答复意见(见截图)。

2019年4月30日向省长信箱写信主要反映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网上做假回复及阳建*副局长弄虚作假欺上蛮下,此诉求与原诉求不一样,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用原答复意见回复省长信箱现在反映的问题,完全是牛头不对马嘴,答非所问,只有毫无责任心的乱回复,公开在省长信箱乱回复忽悠上级领导,欺压愚弄百姓!

如此所为,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王惠*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强烈要求上级查处,为民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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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宁县 2019-05-10 15:43:22

      关于对网帖《新宁市监局用原答复意见回复省长信箱现在反映的事》的答复意见

      我局原门卫戴自茂之子戴华明于2019年4月30日在湖南政务服务网省长信箱投诉我局在复印戴自茂工资单事项上回复内容不实、工资单复印件上遮挡答复不满意、指使戴华明造假、拒付2019年1月至今的工资等问题,经省、市、县信访局转送,我局于2019年5月6日在“湖南省信息系统”内收到该投诉。相关诉求内容戴华明已于2019年4月30日11:22在红网百姓呼声栏发帖,并于2019年5月5日县网管办在“互联网舆情报送指挥系统”内向我局交办,相关投诉内容一模一样。

      根据《信访条例》第一十六条: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因此,我局已向县网管办上报回复意见,回复意见正在审核当中,省长信箱投诉视为同一信访事项,不再受理答复。

      该投诉内容包含的“拒付2019年1月至今的工资”的问题,此为我局与原门卫戴自茂的劳务纠纷,为同一事项。戴自茂和戴华明自2018年底至今多次重复信访,我局已于2019年1月4日作出答复意见,戴自茂父子对答复意见有异议并申请了复查。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于2月21日出具《信访复查意见书》撤销我局答复意见并驳回申请人的复查申请。《信访复查意见书》中明确指出相关事项为劳动人事争议,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当前,戴自茂已将劳务纠纷事项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5月20日开庭审理。

      我局已于2018年11月27日送达《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明确告知于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离职手续。故我局与戴自茂已无劳动用工关系,2019年1月起解除劳动合同以后的工资无需向其发放。我局于2019年3月5日作出答复意见,明确告知同一信访事项不再另行答复。 综上原因,我局在处理戴华明省长信箱投诉诉求时,依据《信访条例》规定和2月21日《信访复查意见书》、3月5日答复意见,不再另行进行答复。

      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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