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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虹港路水岸花城小区开发商扣押土地证

时间:2018-12-31

涉及单位:湖南华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株洲房产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2012年开发商已收取办证费用300元,2016年开发商通知土地证已到,要求每户再交800元费用才能从开发商那里拿到土地证。街道办协调没有回音,市长热线只告知:正式办证费用只有40元,开发商已撤销资质,要求我们自行与开发商沟通。打电话给开发商,回复:欢迎打官司,反正我们没钱。请问:

1、开发商在未解决土地证问题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以撤销资质的名义躲避义务?政府部门是如何监管的?

2、即使开发商已被撤销资质,政府部门是否仍然有其他部门可以起到监管责任?

3、开发商如此公然的借“房产证”收取额外费用(政府承诺的办证费用之外的),请问和收黑社会收保护费有啥区别?政府就对此视之泰然?

4、既然开发商如此嚣张的表示“没钱”,请问政府是否已经将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不要动不动就让业主自行协商或者打官司,即使要打官司,政府部门没有起到监管责任,或者在业主有问题反馈时推诿责任而业主自行解决也要被一同列入起诉名单。

6、检察院不是“为民请命”吗?这种事情发生了这么久,投诉了多少次,检察院就不声不响?

总之,政府不要老想着拿“老百姓维稳”,拿“开发商没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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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荷塘区茨菇塘街道办事处 2019-01-09 11:02:10

      网友你好: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经我单位调查核实,水岸花城业主与开发商关于房产证办理的问题确实存在,经过街道、社区的协调,市物业处、区物管办作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已主动介入,正在与市房产局协调解决。街道社区、物管部门将在近期持续关注此事的进展,推动解决问题,切实维护业主权益。

      荷塘区茨菇塘街道办事处

      2019年1月9日

      中共株洲市委网信办 2019-01-03 09:57:4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通过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的留言收悉,已交荷塘区有关部门调查核处,如有相关情况将及时反馈,谢谢!

      中共株洲市委网信办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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