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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村委会借老百姓血汗钱,借钱20年拒不归还

时间:2018-12-27

涉及单位:湖南桃源县人民政府,湖南省桃源县理公港镇人民政府,湖南省桃源县理公港镇观音垭村村委会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

我是湖南省桃源县理公港镇观音垭村村民,我叫张*华,现年57岁,务农,全家四口人。理公港镇观音垭村委会于1999年借我现金27500元,约定月息1分,并约定于2000年归还,但约定时限到了,一直以各种理由拒不归还。

我因多年生病,家中房子破败,大雨大漏,小雨小漏,加上儿子又未成家,曾多次讨要,到了村委,村委说找镇里,到了镇里又说找村里。试问,我这借款究竟找谁要?我走正常渠道,到了县信访局,县信访局发函到了镇里,要镇里协调。但镇府领导就是避而不见。
试问,我这个问题算民生问题吗?生病没钱看病,儿子也未成家,家中房屋多年失修,我没有请求政府给我帮扶。但在我需要钱的时候政府你总要把借我的血汗钱还我吧???
我手上现有相关借据,盖有公章,借款人名清晰可见。一直到现在没有还我钱,请问,国家的王法何在,社会的公理何在???我现诉求湖南省桃源县理公港镇镇府领导出面,县市级政府领导给与监督与督促,把欠我27500元连带利息归还与我。
在此强烈呼吁政府官员多为老百姓办实事,不搞形式主义,脚踏实地的去解决根本的民生问题,真正做好父母官,我们广大老百姓会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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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桃源县理公港镇人民政府 2019-01-07 11:28:20

      网友:

      您好,获悉关于“政府村委会借老板百姓血汗钱,借钱20年拒不归还”的网帖后,我镇立即展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1999年,观音垭村委会为完成农业税和提留的收缴任务,向当事人借款现金27000元,通过多次结算,加上利息,还欠29000元,对于该笔欠款,观音垭村委表示认可。但由于村委无偿还能力,需要等国家制定统一政策,关于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村委会为完成上缴提留和农业税任务所借欠款的归还问题,以至至今尚未偿还。 关于此事,村里已多次协调。2018年12月18日,镇司法所联合观音垭村又协调过一次,2018年12月29日,镇、村两级再次对当事人进行过调解,并达成一致:在2020年12月之前,若国家出台了相应政策,则根据政策进行偿还;若2020年12月前未出台相应政策,则由观音垭村委想办法偿还本金。

      张某华育有一儿一女,现居住在理公港镇原牌楼寺村女儿家。从走访其邻居获悉,牌楼寺的房子修建时张某华出了资,约定建成后与女儿一人一半,观音垭村房子现在实际上并无人居住,因年久失修破败。

      张某华老公在广东务工,女儿在漆河镇经营门面,本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可以申请民政救助,凭住院缴费凭证、病例本和诊断书到镇民政和劳动保障站进行申请。

      桃源县理公港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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