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27
涉及单位:淘宝网
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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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把二手的手机翻新后当全新的卖,手机拿到VIVO官方售后点检测手机是二手翻新,手机在今年二月份已经激活使用,商家翻新后拿出来卖,所有配件数据线、充电头、耳机、包装盒全是假货。已开具证明并上传淘宝。
之后我申请了仅退款再申请淘宝客服介入处理,然而可笑的事情发生了,在我申请淘宝客服介入处理之后,我完成了所有凭证举证;接着轮到卖家举证,卖家直接逾期未举证,举证超时,然后淘宝客服居然直接给出处理结果:“客服判决. 执行方案: 退货退款; 退款金额: 599.00元; 邮费承担方: 卖家承担; 货物状态: 已收到货; 维权定性: 买家反馈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系假冒商品,卖家未履行举证义务或提供应当的售后服务, 赔付类型:卖家保证金, 二级类型:邮费, 赔付金额:15.00元现金, 赔付方:退款买家.” 。 如此处理结果,如何让人服气?对商家的售假成本如此之低,居然没有受到一点点的处罚,而买家,浪费时间,浪费精力,买到一个翻新的手机,却只能退货退款,毫无消费权益保障之说!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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