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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案件办案警察不立案,并且扣押证据

时间:2018-11-07

涉及单位:阿城区公安局刑警队

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事情发生在2018年6月1日,凌晨5-6点钟,由于本人在夜场上班,但是从不卖淫,也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只是正常的夜场服务性质,服务内容不包括性服务陪侍!我在凌晨两点左右接到视频电话,歌厅老板让我过去上班,我就马上过去了!一直唱到凌晨5点半左右,客人拉我到隔壁包房走廊,说单独和我唠会嗑,我拒绝不去,然后谁不会对我做什么,要是做什么也得经过我同意,我看包房们都是开着的,对他放松了警惕,在隔壁包房门口与他聊天,聊了一会儿,我要求出去,行为人突然把门关上,将我抱起来,由于脚已经离开地面,挣脱不了,我大声呼喊求救,隔壁包房放着音乐,没人注意到,服务生那时候已经睡觉了,他强行把我按在沙发上,手被死死按着,身体死死压着,行为人经常健身,力气很大,我无能为力,只能大声呼喊求救,但是无济于事,就这样行为人实施了强奸行为,由于本人在与行为人搏斗中手机掉落在地,外屏已碎,手串被扯断,内裤根本就没有成功脱下来就与我,强行发生性行为!处于紧张,行为人很快就完事了!我在那不停的哭,然后,行为人不耐烦了,问我是几个台的台费,我们坐台是两个小时100块钱,他们是两点钟左右来的,我对他说300块钱的台费,他用微信转给我400块钱,我当时出于恨,手机外屏摔碎,还有手串被扯断,我做了4个半小时的台,困的眼睛都睁不开,然后还威胁我,不让我报警,如果要报警,就打我,不管怎么说,我只收取了正常的服务费用,我的手机外屏和手串不止100块钱吧,事后我经过一段痛苦的思想斗争后,选择了报警,时间为当天下午三点左右,办案警察只做了表面文章,提取物检测根本不给做鉴定,只做了阴道伤害检测,并且说提取物不能作为证据,不给立案等等,我要求要回物证和提取物,他们不给,死死压着证据,并且不给出示任何证明,我不停的上访,在我和上级压力下给我开出不予立案通知书,证据依然被办案警察扣押,我强把内裤要了回来,提取物还是被扣押在阿城区刑警队!这种警察办案程序完全不合法,故意坑害受害人,我的事咨询了很多律师,没有一个说这样的事不予立案的,也没有一个律师说提取物不能作为证据使用,更没有一个律师说警察这种办案程序是合乎法律的,实属天理难容,请求媒体人帮助我,我会感恩戴德,没齿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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