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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县新儒林市场开发商正面叫板“扫黑除恶“

时间:2018-11-04

涉及单位:城步县政府开发办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2018年11月3号,城步苗族自治县新儒林市场开发商带上一帮“社会人士”,气势汹汹地冲入拆迁户戴**和羊**所居住的6栋-108号门面,将其所有的生活用品扔到大街,并动手打了戴**的女婿。本人是戴**和羊**小女。

2015年6月,我父母与人民政府签定拆迁补偿及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1)补偿60.34平方米的楼梯房, 超出60.34平方米的面积,我方以市场价买回;(2)在大约原方位处补偿一个12.99平方米的完整门面, 超出12.99平方米的面积,由政府负责与开发商沟通协商,以综合成本价购买。2016年6月,我父母在政府开发办,以合同及补充协议为根据,在大约原住房的位置登记了6栋-108号门面,住房未定。在我方登记此门面之后,(此门面在登记的当时肯定没有卖掉,因为当时政府已说明登记在册的所有门面都是没有卖的门面),开发商偷偷将此门面转卖,政府当时明确指示,在此门面纠纷未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动此门面。2018年4月中下旬, 开发商怂恿门面”购买方”进入到纠纷未解决门面里进行装修,与此之后,我父母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也不得不进入到此面门吃住,等待政府解决。2018年4月底,开发商带着一帮没有注册的保安手持警棍对我年70岁的年迈父母进行威胁恐吓;2018年11月3号, 开发商再次雇佣了一帮社会人士,将我父母基本生活用品:床,锅碗瓢盆等野蛮地扔到大街,并恐吓威胁我父母并动手打我姐夫,当时我父母已报警。

本人代表我父母在此恳求城步县人民政府到现场调查核实, 请人民政府执行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和补充协议,尽快按照合同及补充协议解决此门面的纠纷,拯救生活在水深火热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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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巫江看客 2018-11-07 17:52:46

      关于戴廷元之女戴小妍投诉城步县政府不落实拆迁协议问题的情况说明

      一、 有关戴廷元拆迁合同的基本情况

      为了改善城步儒林镇城南市场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县人民政府于2014年下半年开始启动城南市场棚户区改造项目。戴小妍之父戴廷元在项目区域拥有一套63.45平方米的房改房(原城步造纸厂家属宿舍),2015年6月25日与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征收办)签订了第一个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按照该协议,戴廷元应拆迁房屋面积为63.45平方米,由县征收办安置门面12.99平方米,安置住房50.46平方米。 协议签订以后,戴廷元又提出了其他要求,不同意执行已经签订的协议。后经工作人员反复做思想工作,县征收办最终同意其将该区域内的一处临时建筑12平方米中的6个平方米计入他的拆迁安置面积。再加上戴廷元坚持要按成本价购买开发商的门面,而开发商并不是协议当事方,因此,县征收办同意出面协调。双方为此签订了补充协议。并且约定只有戴廷元认可原有协议有效的情况下,后来签订的补充协议才会生效。(有补充协议为证)

      二、 戴廷元的房屋和门面安置情况

      为了妥善处理回迁安置矛盾,确保城南市场拆迁户顺利搬入新家,2017年8月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城南市场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安置领导小组,并于2017年11月正式启动住房回迁安置。回迁安置工作分为两个阶段,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为第一阶段,主要进行房改房和独立私宅的住房回迁安置,这部分安置户大部分已经安置入住,目前已经进入不动产登记办证阶段;2018年7月开始进入门面的安置阶段。按协议需要安置门面的共有27户,戴廷元是其中之一。 戴廷元需要安置住房50.46平方米,加上补充协议增加的6平方米,合计56.46平方米。根据城南市场回迁安置办法“面积接近”的选房规定,戴廷元只能够选择面积为1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这种面积的安置房源充足,至今还有20多套可供选择,但戴廷元要求选择大户型房子。经安置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戴廷元等13户放到项目区马路对面的“象山龙园”小区安置。县城南市场回迁安置领导小组为此专门同“象山龙园”开发商进行了衔接,戴廷元等也对栋号楼层做了选择,并签字确认。因此,戴廷元不存在住房安置没有落实的问题。戴廷元之女戴小妍指责政府没有执行合法协议的事实不存在。(有戴廷元亲笔签名为证) 戴廷元需要安置门面12.99平方米,县城南市场回迁安置领导小组已经同戴廷元家人达成一致,将他的12.99平方米门面安置在6栋—101号,戴廷元本人于2018年8月17日已经签字确认,该门面面积为57.74平方米。现在戴廷元需要做的是立即进行结算,补交超过12.99平方米的部分门面价款,即可领取钥匙,取得该门面的所有权。因此,戴廷元之女戴小妍指责县人民政府不执行合法协议的问题不成立。(有戴廷元在门面安置方案上的亲笔签字为证)

      三、 戴小妍之父戴廷元强占门面情况

      戴廷元十分看好6栋—108号门面,也表达过希望安置到—108号门面的强烈愿望。大约在半年以前,戴廷元撬锁进入该门面,并在该门面内生火做饭居住生活。因为该门面不是城南市场的回迁安置房源,并且已经被开发商销售给县内一个饲料经营户邓某金。县城南市场回迁安置领导小组、儒林镇派出所、县征收办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但效果不佳,戴一直没有搬出,致使门面的实际拥有人无法进入。于是,11月3日开发商和门面的实际拥有人与戴廷元之间发生了冲突。经多方做工作,2018年11月6日下午,在保安和开发商的协助下,戴廷元已经将生活用品搬入了6栋—101号门面。

      四、 戴小妍网络投诉的问题焦点及解决办法 2018年11月6日上午,戴廷元在部分原造纸厂同事的陪同下,来到县城南市场回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又一番说服工作后,他向工作人员表达了其真实想法:强占他人—108号门面不是目的,实际上是希望以此向开发商和政府施压,达到按成本价购买门面的目的。工作人员已经向戴廷元当面介绍了县征收办同开发商多次协调的结果。下一步如何操作,我们有两点建议,供戴廷元及其家人参考:第一,尽快办理结算,补交相关款项,取得—101号门面的合法权属;第二,也可以选择货币回购,由县征收办支付其门面和住房价款,自行购买住房和门面。如果还不行,戴廷元及其家人认为县征收办没有依法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或者认为县征收办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县征收办坚决服从法院裁决。

      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县城南市场回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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