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30
涉及单位:资兴交警支队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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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10-30
涉及单位:资兴交警支队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
2018年10月19号被电子眼拍到小型汽车湘L1FG68在清连高速2120公里40米处;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行为。(本人车为红色,违法车为白)2018年10月29日到资兴交警支队报案车辆被套牌,待资料全部提交完后,下午16点50左右接到交警支队电话告知无法处理,叫我去清远市处理,10月30号我与清远市交警支队电话咨询,清远市交警回复在当地也可以处理,我又与资兴交警支队联系,回复结果还是无法处理,难道我被套牌了就没有可解决的方法吗?资兴交警让我们这些受害者如何是好呢。(附件是我提交部分被套牌证据,其它的如果有需要可以提交)我希望资兴交警支队能给个合理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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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
2018年10月29日,市民樊家铸到我大队来反映其所属车辆在广东有一违法行为,而该违法行为记录的不是其车辆,其车辆被套牌,经查证其反映属实。我队工作人员立即按规定程序为其上报了违法核消手续,因记录违法行为的机关是广东省公安交警部门,我省的公安交警部门没有权限办理核消,我队工作人员告知了当事人这一规定及处理途径,当事人对这一规定持怀疑态度。经与广东省公安交警部门沟通联系,其工作人员表示如反映属实,将依法核消。现当事人已将相关资料邮寄,待广东省公安交警部门收到资料核实后办理核消手续。
资兴市公安交警大队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