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20
涉及单位:湖南交警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18-09-20
涉及单位:湖南交警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今收到短信:【湖南交警】您的小型汽车湘E19YW6于2018-09-18 23:21在湖南省衡邵高速137KM+900M,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的违法行为(记3分)。请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内接受处理。请及时处理。 高速路上显示限速120公里每小时,本人开车时时常关注速度表,并为超过120,请相关单位核实,还我一个公道!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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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E19YW6号小型轿车驾驶人:您反映的车辆超速有关事项的帖子收悉。经核查,我支队现答复如下:
1.衡邵高速设计时速100Km/h,衡邵高速邵阳段全程限速100Km/h,全路段都设立了限速标志牌。
2.衡邵高速137Km+900m处为固定测速点,设定为固定测速点后,湖南高速警察微博微信等媒体和平台,数次进行公示,最近一次公示日期为2018年3月18日。
3.经固定测速仪实测, 2018年9月18日23时21分,湘E19YW6号小型轿车驾驶经过衡邵高速137Km+900m处时,实时速度为115 Km/h,构成您在贴子中所反映的超速违法行为。 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请遵守交通规则。祝顺利。
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邵阳支队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