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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骗取200万元在雨花区雨花亭派出所为什么不能立案?

时间:2018-07-13

涉及单位:雨花区雨花亭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非法骗取200万元在雨花区雨花亭派出所分局为什么不能立案?

事情经过

竺*钢在2018年1月至5月期间以长沙竺氏商贸有限公司和路桥集团的名义招商,先后与二十多家商户签订合同,收取了我们巨额的押金和租金,总金额近200万元。直到2018年6月11日,湖南丰茂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号:430000000045794)发出催缴通知我们才知道竺*钢是以个人名义与房东湖南丰茂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租凭合同,从签订时间2017年12月4日起至2018年7月从未付过湖南丰茂置业有限公司一分租金。而与我们签订合同的出租方长沙竺氏商贸有限公司根本没有租凭权,2018年7月6日湖南丰茂置业有限公司已与竺*钢解除租凭合同关系,采取停电停水收回房屋。

竺*钢与我们受害人签订的租凭合同,是以长沙竺氏商贸有限公司的名义同时收取了我们二十多个商家的租金及押金,收取的金额达到近200万元,竺*钢于2018年5月份已卷款逃跑,无法联系上。竺*钢一无资金,二无资产,根本无实际履约能力,其通过与我们受害者签订合同获取并实际控制我们的财物,直到案发时,还在欺骗招商,未能履行合同,造成了我们当事人巨大的经济损失。其虚构履约能力,骗取我们的财物,非法占有,已构成合同犯罪。

我们二十多人被骗的近200万元都是全家人省吃俭用的血汗钱,就这样被骗,难道就不能立案吗?我们提供的材料都是真凭实据,难道就不能成为立案标准?就算不能立案,也不出具不立案通知书,告知不立案的理由。谁能告诉我们应该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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