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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易俗河步步高广场碰碰车撞人无人负责

时间:2018-07-01

涉及单位:步步高!同丰物业!无照经验步步高,游乐场老板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

尊敬的湘潭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及亲爱的网友朋友们:
端午假期我携妻儿与母亲从衡阳来到湘潭县易俗河镇妻子娘家过节。2018年6月17日晚餐后我们全家人与朋友相约到湘潭县易俗河同丰步步高购物。刚到不久不幸的事发生了,步步高广场上一个大人带着2个小孩(超员)驾驶一游乐激光战车不知何顾,面朝前面,倒退行驶,以很快的速度,将我妈妈和我4个月的宝宝撞倒在地,不幸中的万幸,我崽被他奶奶紧紧地抱住没甩开因而没有外伤,却被吓坏了(原本乖巧听话的他连续几天晚上都哭闹不止。)但此时我妈出现剧烈腹痛及背痛。当时游乐场管事的员工是双手交叉站着看着,不管其事的样子,没有第一时间通知老板,我们马上打了120.110。我们和驾驶者先一起跟随120急救车将我们送往人民医院急诊,我妻子留下等待民警前来立案。
经x光检查我母亲为胸椎体骨折,挫伤。送脊柱外科住院观察,没办法端午只好在院过了。20号经核磁确诊为12胸椎体新近压缩性骨折1∕3,椎弓根骨髓挫伤。科室主任和主治医生建议尽快行pkp手术,可当事方2人一看需要高额的医药费,只同意卧床休息3个月保守治疗,就没想过治疗效果,伤者的痛苦。迟迟不肯交手术费,结合伤情在医生最中肯的建议下和我们整整谈了一天,和多次催促下于当晚21.00许才交上大部分手术费。看着我妈被伤情折磨,我和家人是着急,气氛,难过。
术后症状缓解,但除了伤口痛,腰部一直酸痛。所以我们会担心以后难免会有后遗症。这期间我和家人请了多天假往返于异地照顾我妈,累点都是我该做的,只要我妈早日康复。术后游乐场老板却探都没来探望我妈,说的永远比做多,现在还欠着好几千的医药费没交。我多么能干的母亲啊,会因为此次事故而不能工作三个月,连休息宝宝她心爱的孙子都勉为其难。既然事情发生了,我们只有默默的承受,我们没有对当事人提过多的要求,只要求对方在县级医院全力以赴治疗好我妈的伤情和担起应该负的责任。可对方态度极其不好,不愿谈妥,故意拖延。
通过此事事件,相关部门监督执法不到位,不为人民的生命安全负责。
1.易俗河同丰步步高广场游乐场有没有营业执照?有没有为游客购买保险?超载营业过期游乐车,并是在人多的开放场地经营,相关监督部门没有责任吗?监督执法到位了吗?强烈要求相关部门严打严查严消不合法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游乐场所,为人民的生命安全负责。能否为民做主?
2.同丰物业和步步高广场在明知会出安全事故的情况下和把这种开放性场地租给当事方,还签订合同他方不负安全责任,招商时法规准许吗?这是不是逃避责任的行为?
3.事发当时求助于正在路边执法的城管,而他们却说该场所已经备案是正常经营不归他们管,据悉该老板在湘潭止一个类似的游乐场所,湘潭万达广场前坪也是由他所开。
4.当场游乐场管事的在警察前来调查了解时态度恶劣,还要求警察保护她的人生安全,而不是第一时间慰问和帮忙救治。好似受害者是她。可笑,可恨。这些人的行为揪心,社会责任感严重缺失。
5.希望广大朋友引以为戒,不要带小朋友去这种不正规的游乐场所玩耍。一旦发生事故人受伤遭罪,维权的道路也甚是艰难。

6.事发至今已有十余日之久,而该游乐场所却依然如之前一样正常经营,没有增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将过往行人及乘客之安全于不顾,强烈要求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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