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9-05
涉及单位:湖南美联置业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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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美联天骄开发商捆绑销售,假装修提价38%相关报道如下:
政法频道
再曝售楼“新套路”:美联天桥城强制搭售装修(一)(二)
https://v.qq.com/x/page/j05089jfg3d.html
https://v.qq.com/x/page/t0508ad0orb.html
潇湘晨报6月30日A05版《卖房搭售装修,每平米涨近三千》的报道http://epaper.xxcb.cn/xxcba/html/2017-06/30/node_115.htm
长沙晚报8月4日A14版《三件家装竟“协议”收费50多万》的报道
https://www.icswb.com/default.php?mod=newspaper&a=gen_one&channel_id=15&publish_date=2017-08-04&newspaper_page_id=47527
三湘都市报8月5日A03版《限购令下,买房避开这些“潜规则”》报道了美联天骄城的违规捆绑
新浪网:《再曝售楼新套路:长沙某楼盘加装修一起卖出手你就亏大了》
http://hunan.sina.com.cn/news/2017-05-30/detail-ifyfqqyh9017289.shtml
网易网:《售楼新套路:长沙某盘加装修卖 出手就亏大了》
http://bendi.news.163.com/hunan/17/0530/16/CLMREDP304368E2J.html
新浪网:《精装修=3件电器=50万?长沙某开发商捆绑加价套路多》
http://hunan.sina.com.cn/news/2017-08-04/detail-ifyitamv5268303.shtml?from=hunan_ydph
腾讯网:《精装修=3件电器=50万?长沙美联天骄城捆绑加价套路真的管不了了吗?》
https://mp.weixin.qq.com/s/NEDvg8dXkuD3fc7dNKQ1Fw
搜狐网:《长沙美联天骄城:惊呆了,三件电器50万!》
http://www.sohu.com/a/162839960_793540
腾讯网:《长沙美联天骄城:惊呆了,三件电器50万!》
http://kuaibao.qq.com/s/20170807A04JNX00
凤凰网:《长沙美联天骄城:惊呆了,三件电器50万!》
http://share.iclient.ifeng.com/vampire/shareNews?&fromType=vampire&aid=25133117
北京时间:《长沙美联天骄城:惊呆了,三件电器50万!》
http://item.btime.com/wm/44mrngr3r9c8e6rsmb1jkfk5m01
新浪网:《捆绑“天价”装修销售 长沙限购令下买房需避潜规则》
http://hunan.sina.cn/news/2017-08-05/detail-ifyitapp1113155.d.html?cre=tianyi&mod=wlocal&loc=-1&r=-1&doct=0&rfunc=86&tj=none&tr=73&pos=398
腾讯网:《震惊!三件家装电器卖50多万,这家开发商怎么做到的?》
https://mp.weixin.qq.com/s/Ipt2tdlDEsQ4OLISM6YnHA
湖南美联天骄城在其四期项目4-5、4-6栋销售过程中未按照政府监制价格、强制捆绑天价设备款进行销售,通过签订阴阳合同逃避政府限购,实为违反限购法律规定,肆意涨价的投诉函。
湖南美联置业有限公司详细信息:
电话: 0731-85982222(售楼部),0731-85985033(售楼部)
经营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火焰路口4号栋3楼
法定代表人:谢周亮(该公司董事长)
工商注册号: 430000000060760
组织机构代码:743178889
统一信用代码:914300007431788899
一、违法行为
1、强制捆绑销售:长沙美联天骄城四期(锦湘国际星城金丽苑)是湖南美联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联公司”)所开发的四期项目。地点位于长沙雨花区朝晖路559号。美联天骄城一、二、三期以及四期的8~13栋所售皆为毛胚房,2017年1月前售罄。其中四期8栋于2016年12月开盘,毛胚房,均价为8000元。2017年5月28号5、6栋开盘,开发商蓄意通过捆绑销售三个装修设备抬价,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在均价8000元的基础上强制绑定2980/㎡装修设备费,相较在住建委备案价格的基础上,每户多出32万~54万的费用,5、6栋违法涨价收取共计4635万元。销售过程中其违法行为被湖南经视、政法频道多次报道,潇湘晨报也已刊登题为《卖房搭售装修,每平米涨近三千》的报道、长沙晚报已刊登题为《三件家装电器竟“协议收费”50多万》的报道等。美联天骄城后续还有3栋房源暂未推出,五期、六期正也在开发中,违法行为若得不到遏制,违法资金将高达15亿元,此部分资金未按照政府要求缴纳契税且不接受政府部门监管,实为违法逃税漏税。
2、消费欺诈:美联公司一直强调2980的价格得到了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而事实是政府有关部门仅仅批了8000左右的毛坯价格。三件装修设备只写明品牌,未标明型号规格,其装修标准含糊不清,甚至可以随意替代,欺诈消费者。
3、侵占消费者选择权:在其销售5、6栋过程中强制使用工商银行及交通银行贷款,而且这部分装设备款额按照标准利率上30%利息高达6.37%,侵占消费者选择权。
二、政策法规规定
开发商在该项目所在区域具有垄断地位,且天价设备与房屋并非不可分割,开发商的行为就构成捆绑销售行为。这种强制捆绑的销售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 同时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公平自愿原则。
开发商通过“捆绑天价设备卖住宅”来变相提高房屋价格。我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其中包括没有正当理由搭售商品,或者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条件。同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美联公司采取买房“捆绑装修”,以所谓的“合法形式”强制要求接受天价设备从而变相加价的这种行为主要是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第九条和第十条、《反垄断法》第十七条、《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民法通则》五十八条和《合同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第五十二条的法律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2016〕223号)的第二点第七条、《湖南省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的第十三条、《湖南省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实施细则》第十一条、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38号)、长沙市发改委、住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长发改价控〔2017〕96号)等行政规章及政策精神。
建房〔2016〕223号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中第二点“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的第7条“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
长发改价控〔2017〕9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规定: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公开销售24小时之前,按照“一套一标”的方式明码标价,标示价格需与监制价格保持一致,且成交价格不得高于标示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前应完善经营场所的房屋销售信息公示栏及长沙市商品房预售系统有关房屋价格信息。2、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广告宣传中涉及的价格信息,以及在项目说明书、销售推介或者通知、声明、告示等对价格作出的具体确定的承诺要与申报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综合信息表》一致,必须真实、准确、严谨)。
三、事件分析
首先,消费者选购房屋,应具有自主选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任何开发商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或者不购买一种商品,另外开发商提供的商品应当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捆绑设备”的强制搭售行为使得消费者丧失了自主选择的权利,并且开发商为了达到盈利的目的,其所提供的设备价格2980元/㎡远远高于普遍的市场水平,此为不公平交易。其次,开发商“捆绑设备”的目的是为了规避长沙市政府和住建委关于房屋销售政府限价的有关规定。开发商压低住房销售价来获得政府的优惠土地或者行政许可,但是却提高设备价格并强制捆绑销售来实现房地产项目的高盈利,其行为实质是低价拿地、高价销售,违反了政府的相关公平交易及限价政策。最后,本案的本质是开发商利用优势地位,强迫交易签订霸王条款,采取以拆分房屋买卖合同和装修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高价卖房的目的。
四、核心诉求
恳请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彻查此案件,业主们是弱势群体,但始终相信政府,请为我们主持公道,解决民生问题,将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1、湖南美联置业有限公司应将与四期5栋、6栋业主违规签订的《房屋买卖补充协议书》返还消费者并做作废处理,并将《美联天骄城商品房认购协议》中关于装修款内容删除并按照政府要求重新打印,并和四期5栋、6栋业主协商确定后重新签订,《认购协议》应一式三份,一份交开发商,一份交业主,一份交住建行政执法局备案。湖南美联置业有限公司应按政府备案价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时按规定办理网签以及备案手续,不得无故拖延。
2、协调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将5栋、6栋业主面签时在工商银行和交通银行被迫签订的《装修贷款合同》撤销,返还消费者并做作废处理。将前期违规收取的装修款项于一周内如数退还消费者,逾期需按照1%每天支付逾期违约金。
4、在之后的销售过程中,不得违反住建部(建房〔2016〕2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长发改价控[2017]9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以及长发改〔2017〕236号文件《长沙市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监制操作规程》精神,不得强制捆绑及违规涨价销售,并将住建行政执法局监督举报电话(协调指导科电话0731-84420701)公示在营销中心醒目位置。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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