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6-30
涉及单位:公路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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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刘石生,非祁阳人。十九年前,我被祁阳县八宝镇政府招商引资,到八宝镇投资兴建自来水厂。经过一段时间的筹资兴建,当地也像城里一样有了清澈的生活用水。但好景不长,正当我的投入即将得到回报时,我的合同权益得不到保障。祁阳县公路局以修路的名义盗毁我供水自来水管造成的损失,直到现在不给予赔偿。
当时,我与八宝镇的合同上写着:“水厂建成后,甲方(八宝镇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同意兴办其它自来水厂,否则乙方(刘石生)有权要求甲方赔偿自来水厂的全部投资款和一切损失。”、“甲方或者乙方向上级争取的资金全额给乙方。”合同期限为永久。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我的水厂现已经为八宝镇七个村和镇上16个企事业单位近10000人(约占全镇一半人口)提供了自来水的供给。可十多年后,2013年至2016年八宝镇向上级相关部门申请兴建八宝镇供水工程资金累计900多万元。但这笔款项到达后,八宝镇并没有将此款项用于老水厂的改造和扩建,而是在我水厂的几公里外另外兴建一家自来水厂,至今未供水。
这样一来,八宝镇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当时签订合同时所写的,“八宝镇政府不得以任何理由同意兴办其它自来水厂,以及八宝镇或者我方向上级争取的资金全额给我方。”我来八宝镇投资兴建水厂,好比从地面掉入井里,后在井底又遭遇一条毒蛇——祁阳县公路局。
正当我为水厂的事情被逼得走投无路时,祁阳县公路局副指挥长刘小明竟在没任何协商和赔偿的情况下,以修路的名义将我水管盗毁。这样一来导致我的处境如雪上加霜,一是水管被挖断直接影响到我的经济损失,二是用水户的百姓没水用之后也开始怀疑我的处事能力。
为了尽快解决百姓的用水问题,我立即雇佣民工对破坏的水管进行抢修。但没过多久又被公路局多次挖断。这样一来,公路局将我这个外商推向水深火热之地。
对此,我曾多次找到负责修路的公路局的副局长刘小明,祈求他别再挖断我的水管。没想到刘小明是一个两面人,他对我说一定要先搬迁供水网设施,再进行公路施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落实我水厂的一切损失。
但现实中,刘小明一手举起兴建公路的旗号,另一手毫无顾忌地侵犯我水厂的主权,不允许我自己买水管自己安装。对于公路局修路这件好事,我义不容辞地服从大局,但绝对不可以过分牺牲我自己的利益,来满足公路局副局长刘小明。现请广大网友、媒体前来关注。谢谢!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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