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十年前民房遭遇野蛮强拆湘乡法院不审行政不理

时间:2011-04-26

涉及单位:湘乡市法院\公安、房产局、市政府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市本级

十年前民房遭野蛮强拆,湘乡法院不审行政不理的泣血申诉

尊敬的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中纪委、中央政法委领导及各大新闻谋体:

我家祖孙五代是湖南省湘乡市经商市民,在南正街建有房屋三栋,计地房面998.21平方米。有湘乡县政府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这些房屋在文革时期,长期被市房产管理局霸占租赁给市工程机械工程设备厂,仅用四套不同等面积的直管公房兑换给我家,由于当时没有办理兑换手续,到1998年市房产管理局又忘想霸占我家全部房产,相继向法院提起追缴兑换四套房屋租金的民事诉讼,逼我家应诉而引发本案维权纠纷,经过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法院在钱权强行的干预下,就规避法律不下判决,作出准许市房产管理局撤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见(2000)湘法民裁字第10号民事裁定书。(有四份)

一、湘乡市房管局将我家的房屋卖给开发商从事房地产开发行为违法

2001年我房地段被无资质的邵东开发商(王向阳欠债在逃)暗箱操作,就打起我家156平方米门面屋和城关镇办敬老院借用我家房屋的主意,威逼我家将房屋低价出让给他开发商业服饰市场,然后转手卖给有钱有势的人挣大钱,我家认为不是国家和公益事业建设,应当按国家屋拆迁条例处理。

二、公弯局接我们上门报警不出警的司法不作为行为让百姓心寒

因开发商和地方政府不依法,我家不就范。王就雇黑恶势力对我家威胁恐吓、砸门窗断水电。驱赶我家,我家报警,公安又不肯出警制止。同年5月王在光天化日的法制社会、在市中心繁华地段、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公安保护伞底下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毁坏公民房屋的暴力抗法事件。母亲打死、打伤5人、打烂全屋家具。对此,我家向公弯局上门报警不出警的司法不作为行为让百姓心寒。对此,造成公民损失,公弯局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见《政府四家的联合调查材料、法院批复、居委会、农机三厂干部职工及上千市民的书证》。

三、法院不审理我提起的房屋侵占案是受开发商利欲熏心的驱使

我家认为开发商没有与我家达成拆迁协议、又没有行政拆迁裁决和法院判决就野蛮拆除我家房屋。同年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法院在钱权强行的干预下、湘乡法院不审理、我紧迫上诉湘潭市中级法院。法律规定:民事案件一旦进入司法诉讼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超越司法权。可是在法院未作出判决。受开发商委托的几名公弯黑心警察王友根、张黔良{陈海清犯敲诈罪判刑三年}驾着开发商的无牌黑车,在工商银行将我拖住黑车上押到治安大队,主管治安的政法黑心贪官喻贵胜副局长(因渗睹免职)威逼我搬家,因我强调没有违法,是住自己的房屋,喻就将我拘押15天、湖南省公安厅发出督办通知,作出《行政处罚必须撒销销》的决定,但湘乡公弯局蓄意抵抗上级的政令,柜不撒案。并将扣押的全屋家具也不退还给我。[见省公安厅督办通知] 湘乡法院以我家房屋属落实政策调整范畴不予审理是错误的,而且拿事实非常清楚,证据非常充足的房屋侵权案不审,可想而知我们的心里是多么的难受,多么的痛苦。湘乡法院怎么能让人民信任。

四、我们依法向公弯局法院政府申诉的维权之路为什么比登天还难

我家房屋在1959年被原镇政府办敬老院无偿占用后,我父母亲从1972年开始向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提出发还请求,一直到含冤死去,到现在己有四十多年了。因地方政府和公弯法院,不管我家有千条万条理由,任凭损失有多大,任凭我家向公弯报案,任凭向法院提起诉讼和自杀自残都无人理采。因此,逼迫我从湘乡到省城到京城的上访路上已被我踩下了十公分。

五、我家对市政府的八个处理方案没有讨价还价也都只能望文而泣

1、2000年11月30日,受廖市长的指示,市法制办、市信访局、市房产局、市企改办就张平华房屋被强拆作了专题研究。于2000年12月7日由四家联合作出《关于对张惠奇、文健英私房被强拆的审查意见及处理意见的补充说明》(政府审查意见和补充说明附后),“决定在湘乡市农机三厂租赁的直管公房内就地发还156.21平方米,其中临街门面房屋为35.26平方米,临街面长10.2米”。但此地块政府又卖给了开发商,信访人只能望文而泣。

2、2001年5月29日省巡视组、省信访局、省经济治理领导小组作出《关于交办张平华私房问题的函》(督办函附后)2001年6月13日,湘乡市政府四家和市长助理周中山作出在工贸新区、健康南路、昆仑桥闸、东山四处之一安置我家300平方米的宅基地并补偿建房款。苦等没有结果。

3、2003年3月21日,黄赞佳市长对信访局提交的处理张平华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呈阅件作出批示:“请礼华、玉民俩同志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处理落实”,市委办主任章礼华在同月25日批示:“据原副市长万特华同志有明确表态,拟近期组织房产、信访、法制单位负责人开会,请沈市长主持,彻底解决此事,请送沈市长阅”,沈副市长以我不给好处为由迟迟不组织相关部门开会,在4月18日又批转信访局 “请信访局调查处理”的天大流氓怪事。信访局接到逗圈圈的呈阅件很气愤,在无奈的情况下只好向房产局作出意见:“请市房产局按政策答复并予落实”(政府信访局呈阅件、太极图附后)。

4、2005年9月16日,市委调研员喻雪松,市法制办朱继平主持召开了听证会,并文字承诺2006年5月底前结案{法制办承诺表附后}。六年过去了,承诺还只是承诺。(听证会证录、听证员讨论笔录附后)

5、2009年9月24日,信访局周局长在协调笔录中承诺:“十五天内会有一个方案给你,你就不要东走西奔”,可至今仍只是个“承诺”。(记录附后)

6、2009年12月4日,阳建民市长批示“请法制办谢志宏同志迅速拿出解决方案并落实”。市法制办谢志宏书记组织11家相关单位召开听证会(听证会笔录、听证员讨论笔录附后),在2009年12月24日提出了在双星安置区安置150平方米的宅基地方案,并承诺“待图纸出来由你家优先选择建房地块,对方案我没讨价还价,同时也承诺不再就此问题信访,但只我履行了承诺,政府又只是一句空话。

7、其以经实施的二个承诺,在2006年出尔反尔被终止。其湘乡市四大家的市级领导的迅速落实处理到位的批示要用车子拖了。

六、湘乡市政府动用警力打击报复陷害依法上访人遭四次拘留一次判刑

因我家房屋被野蛮强拆强占,母亲打死、打伤5人、打烂全屋家具。又没得到任何安置补偿,(己被市政府成立专案组调查(调查笔录附后)一直依法信访申诉。

1、已向各级党委政府呈送报告118份,向法院起诉,上诉,申诉、再申诉一波有20多个回合。

2、同时也由四任市委书记,市长等市级领导及二级法院从1998年就将该案批转到市法制办复查。并相继召开过五场大型听证会,也文字承诺2006年5月底前结案。见{承诺表}近11年了还只是承诺。

3、湖南省高级法院在2004年直接审理,在2006年10月3日作出(2006)湘高法行再字第12号行政裁定书。

一、“撒销湘乡市法院(2002)湘立行裁字第6号行政裁定和湘潭市中级法院(2002)潭中立行终字第22号行政裁定”

二、本案指令湘乡法院审理。

由于湘乡法院在钱权强行的干预下、不学法、不尊法、不守法、没有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湘乡法院顶风对抗省高院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柜不审理。

我们见湘乡市政府法制办和湘乡法院对我的申诉不肯依法作出书面结论的情况下。就天天上访各党政机关。湘乡市政府就动用警力,成立所谓专案组,五次非法打击报复陷害我蒙冤入狱!!!并且在没有任何事实证据的情况下,就在 2006年9月的信访老户交办排查表上捏造事实 “对违法上访,组织策划人张平华进行了刑拘”由于湘乡法院受市政府的指使,烧毁原始证据,充实见不得天宗的假证据。无视铁的证人证言,千方百计为地方政府黑心官掩盖和推卸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却要一味地掩盖和袒护地方政府部门的严重打击报复陷害弱势百姓的卑鄙行为!

1、湘乡法院在2007年1月5月日开庭审理的庭审笔录不让当事人阅看(到1月8月下判决,到1月9月才让我看庭审笔录)制造当今法治社会的千古龌龊冤案,枉法错判我有期徒刑二年。我因不服上诉,湘潭市中级法院因顶不住湘乡的多次干扰,于2007年4月18月改判为缓期二年。我于同年6月18申诉,在二年无音讯的情况下,又于2009年4月12日再次递交申诉材料,至今无人过问,也石沉大海。

七、逼我太甚会用生命睹注爆炸我房地段的违法建筑

我家祖孙三代合法房屋遭野蛮强拆不补偿,数十年诉求尚无定论。还要遭政法黑心贪官的打击陷害,可想而知我们的心里是多么的难受,就是刀割心脏的痛苦。我早就想得很横,砍杀开发商,但开发商欠债在逃,我只好天天跟踪在政法黑心官后面,掌握他们家住哪里,等他们回家的时候,先杀了他们个狗日的,再去灭门。反正我是贱命!让那些缺德的政府和欺压百姓的贪官永世死无葬身之地吧!

尊敬的领导:综上所述事实是真实的,同时本案召开过历史少见的五次听证会,而且参加听证会的11个部门的法律专家也对本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合理性论证、都一致认定我家申诉事项有理。对此,请领导对湘乡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作出的本案情况汇报见个天宗,核实真假,因湘乡欺上瞒下的欺民行为多得不奇怪了!

同时为遐免我用生命睹注的流血事件发生去伤害无辜群众的行为事件,按国务院特大责任事故去问责各级政府官员。特再次请求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政法委、湖南省委、省政府关注我们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强监督捡查,明察暗访,加大问责力度。做到有错必纠,为受害人主持公道,从重打击滥用职权诈骗钱财拖延枉法行政办案的司法腐败分子,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法律的尊严。

申诉人:张志华 张泽华 张建华 张平华 张卫华 张凡云 张巧云

联系电话:13762231589

2011年2月8月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