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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花交警大队交警办案不公,伤者医药费至今无法获得赔

时间:2016-08-26

涉及单位:雨花区交警队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7月28号骑电动车被一辆小车撞倒,雨花交警大队190720号交警在没有进行调查和勘测的情况下,草率划分责任(电动车主责),该名交警未到现场,也没有查看现场照片和监控,单凭肇事车主的一面之词,就如此草率地划分责任,实在让人无法接受。伤者3000多医药费一直都是自行垫付的,至今未得到赔付。电动车只是因一时操作疏忽,走到了机动车车道,但并没有逆行、闯红灯,而且当时小车的速度至少都是60码左右,看到前方有电动车,并没有提前减速,直到逼近电动车才刹车,将电动车连人带车拖行了一段距离后才停下来。当天晚上伤者在交警队办公室口吐鲜血,事故责任书也没有签字,但该名交警并未对肇事车主进行扣留车辆或者证件的处罚,肇事车主(一个月内两次开车撞人)依然逍遥自在。请各位好心人士帮忙转发,我相信世上有公德和正义之心的好心人一定是很多的,求求大家帮帮忙,动动手指,各位的恩情,本人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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