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14
涉及单位:茶陵县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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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段件元,2015年10月22日我到城关派出所依法为我儿段辉峰办理上户手续,茶陵县公安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大队于2015年10月22日经审核株洲市妇幼医院的医学证明后签发了20151022001号段辉峰的上户补登补录通知书。但主管户籍工作的邓艳萍一直扣押不给我。我曾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4月二次委托彭健德律师找她要,就是不给。至今也没按补录通知书完整内容补录户口。2016年5月我向茶陵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后,才从公安局提供的证据材料里看到补录通知的存根复印件并又知邓艳萍于2016年2月1日再一次为段辉峰伪造了一个假户口。户主由段件元变为了谭件华,住址由城关镇交通街六组变为了舲舫乡西岸村中西岸110号。这是笫二次伪造段辉峰的假户口,笫一次是2006年是利用假医学证明。笫二次不同的是利用了一份给株洲市公安局的请示报告。在我向上级纪委投诉时她还用这个假户口回复纪委欺骗了省、市、县纪委。邓艳萍身为主管户籍工作的负责人,长期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明目张胆,知法犯法,在公安部严厉打击清理假户口的运动中,仅以一份请示报告就可以改变公民的法定户口信息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力。给社会造成很大负面影响,败坏了公安作为执法权力机关的名声。我强烈要求上级机关查下还有多少假户口是她上的,收了多少好处。严惩邓艳萍执法造假,以权谋利的违法乱纪行为。并立即为段辉峰按照茶陵县公安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大队核准的20151022001号段辉峰户口补登补录通知书完整内容给予合法上户口。我实名举报可能她又会向省公安厅上报请示把我关起来。因为她有权用一个市公安局的请示报告就改了我儿子合法的户籍信息。她也能再用一个省厅的请示报告把我关起来,她就是个无法无天的执法违法的国家公安权威人。她执法不懂法,权大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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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公安局关于“举报邓艳平长期扣押段辉峰上户口通知并伪造假户口报告”的舆情回复
网友,您好:
8月15日,我局收到县网宣办转办的标题为“举报邓艳平长期扣押段辉峰上户口通知并伪造假户口报告”的舆情处理单后,高度重视,经核查,现回复如下:
段件元和谭志芳的婚生儿子叫谭锦锋,原出生证显示生于2003年8月24日,当时其随母姓。
2006年11月8日谭锦锋的户口随父亲段件元落户我局城关派出所。
2007年12月10日段件元夫妻因感情不和而被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判决离婚,儿子谭锦锋归其妻子谭志芳抚养。2012年谭志芳将谭锦锋的户口随母迁移到原零舫派出所(目前已撤并下东中心派出所)其自己的原籍住址。2015年10月段件元认为其儿子的户口有误,在未经谭锦锋母亲谭志芳知情的情况下,在市妇幼保健院私自办理了谭锦锋的出生证,将谭锦锋的姓名更改为“段辉峰”,且年龄更改为2003年9月20日。要求我局对段辉峰的信息进行补录,并提出2006年谭锦锋上户使用假出生证明。2015年12月11日我局经核查发现谭锦锋原上户的出生证确系假证,于是依法对其儿子谭锦锋的户口注销。2016年2月1日我局根据真实出生证补录“段辉峰”(出生日期为2003年9月20日)的人口信息。2月2日我局根据“段辉峰”本人的申请,其反映在学校(目前在湖南广益中学读初中)等都是使用“谭锦锋”的名字,为了不影响其学籍,要求将其户口本上的姓名“段辉峰”更改为“谭锦锋”,我局经审查后依规同意其要求,将其姓名更改为“谭锦锋”。
综上,我局人口和出入境管理大队及邓艳平同志在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户籍管理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业务,并无违法乱纪行为。段件元所举报的内容皆系个人婚姻情况遗留之问题,所言严重失实,其所述所表对我县公安机关及邓艳平同志本人形象已造成恶劣影响,我局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回复。
茶陵县公安局
2016年8月17日
附:1、段件元儿子的户口信息网上注销资料(2张)
2、户口变动情况
3、户口补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