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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五里牌派出所徇私枉法纵容犯罪分子犯罪,并非法扣留资金

时间:2010-05-29

涉及单位: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我叫龙相,男,生于1989年6月30日,高中文化,汉族,现居住在湖南省耒阳市蔡伦中路193号4栋301室。
事由:2009年10月12日晚上7点多钟,邓育成、将唯调集一伙社会青年到我店铺鸿昌隆酒楼金星店进行行凶打人,凶手打人后逃脱,打伤我和我战友陆纯金以及罗云云。当时被好心群众打“110”报警,“110”干警到场后把被打伤者喊道耒阳市公安局五里牌派出所询问情况,之后派出所要求我们等待处理。
2009年10月15日,耒阳市公安局五里牌派出所司法调解中心谭育安(原耒阳市公安局退休干警)通知我到调解中心调解处理。我到调解中心后,谭育安对10月12日晚凶手打人的事不予理会,却来调解我和邓育成、蒋唯的合伙债务关系。
试问:“是不是假若当时按照法律法规依法追究了凶手打人的法律责任,就没有处理经济纠纷这么厚的油水了???”
我报警的目的是什么?是想依法追究凶手的法律责任,这不用多说吧?也是你们人民公安的职责吧???至于经济上的纠纷。自有人民法院裁决吧?犯的着你们管吗?你们凭什么要强行揽入怀中???是不是你们和凶手有关系?或者有上级打了招呼?要不就是拿了人家的好处???有点棘手,所以假公济私故意将案件避开主题扯到一边去,好让犯罪分子逃避法律的制裁???
你们每月拿的可都是财政工资啊!!!财政的资金那里来的?还不是我们这些纳税人的???我们给你发工资,你们办案却是这个办法,你们摸摸自己的良心吧!问问自己良心在那里???你们知道你们这么非法处理,对于我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遵纪守法公民造成了多大的影响吗???就是因为你们对他们行凶打人的案件避开主题扯一边去,使得犯罪分子得逞逍遥法外!在外扬言:“龙相算什么东西,打了就打了,有卵用,耐我何?”并且尝到了甜头继续对我行凶、污蔑截止目前为止已经引起了两起事端!这完全是你们派出所纵容的!!!
其一2010年3月2日10点35分邓育成再次纠集两名社会青年到我工作单位:“耒阳市白马商城”行凶打人,致使我受轻微伤,后到蔡子池派出所处理,蔡子池派出所不跟五里牌派出所样,故意扯那一边去,只管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依法对凶手进行了治安拘留,如果当初五里牌派出所也能和蔡子池派出所一样秉公办案,是不是完全可以避免此次事件的发生???
其二2010年5月21日晚,我从心愿网吧上完网准备回家吃饭,被邓育成向“耒阳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警,污蔑称我偷窃他的摩托车,被“110干警”像抓贼一样带到蔡子池派出所。这台摩托车就是原本店子采购用的,就因为“五里牌派出所”强行将经济案件强行揽入怀中处理,致使我们没有机会到人民法院迎接公正的判决,如果五里牌派出所不强行将案件揽入怀中,到法院去裁决了。财产、债务该是谁的是谁的怎会出现这种情况???
我都要疯了!!!三天两头的来找我事,影响我的正常生活。如果当时五里牌派出所立即就依法追究邓育成等凶手的法律责任。使他认识到法律的威严,怎敢一而再再而三的寻事滋事???立法的目的是什么?我想,应该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吧?”就是因为五里牌派出所假公济私使得邓育成等跳脱法律的制裁“病了,但没有对症下药,导致病情恶化”使得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遵纪守法公民,身体上、精神上,心理上,经济上受到了严重的打击!!!我想问问:“你们有没有责任?”我这日子还要不要过了???还要不要活了???现在党中央大量宣扬:《科学发展观》其核心是以人为本。试问:“你们假公济私,导致凶手尝到了甜头一而再再而三的来寻事滋事,使得我的合法权益被侵犯,这是以人为本吗?莫非你们五里牌派出所不是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党的理论不用学或者不用管还是不要听???”请问党中央强调强调又强调,号召号召再号召要构建“和谐社会”请问:“如果派出所办案都像你们这样假公济私,使得犯罪分子一而再再而三的来寻事滋事这社会能和谐吗?莫非党中央所强调的号召的只是在上面强调强调,号召号召,没有传递到你们这个基层派出所来?还是传递过来了,你们当是放屁了?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平时玩玩文字游戏和走走过场就可以了是吧?,党中央反正是在北京,管不到这个角落里的事!!!对吧?”
我可以很明确的说:“像他们现在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来挑起事端,我不是怕他们,拳头谁没有?打谁不会?实在把我逼急了,杀人我也会!反正一切都是由派出所假公济私,纵容犯罪分子干的,我一草根百姓手无寸铁,怎么和人民警察斗的过呢?人家可是有枪有权的。我只知道当我合法的权益受到侵犯,又无处告状诉苦时,只有采取极端的手段了,反正这日子是过不下去了,人生自古谁无死?像现在隔三差五被别人骚扰,早死和晚死又能有什么样的区别???之所有我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让,是因为我曾经是北京卫戍区的警卫战士,受党培养多年,充分学习了党的理论,深知党的政策,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并在党中央高级首长身边生活、工作过,非常清楚党中央的首长并非麻木不仁,时时刻刻都心系着民心,为民着想,想到了告状并不是没有地方去,所以才没去采取极端措施!并且深知,拳头解决不了问题。否则,我早就去把邓育成杀了,然后自杀!!!时隔这么长时间也没上北京找首长,我考虑的是耒阳是我家,我爱耒阳!我龙相生是耒阳人,死是耒阳鬼,我由不得因为我自己使生我养我的家乡耒阳蒙受丝毫污点!再说,这也是个丢人现眼的事,龙相因为这事找首长,丢不起这人!!!,人的忍耐是有限度的,逼急了指不定那天就整出了个“计划外”的事出来。
还有五里牌派出所工作人员谭育安在鸿昌隆酒楼金星店转让的时候(2009年11月10日)。从我父亲龙希文处拿走店铺押金人民币四万两千元整。(当时因为我在外打工,家里的事全权委托我父亲龙希文代为处理)这押金是我一个人出的当初我们就有合同还特别注明了这项款归我个人所有,三个人都认可,同时在签字并且在合同上按了手拇印。况且我还有押金条作证!就是当时是因为对这项款跟他们有纠葛了,他们扯皮了,胡说这项款是三人共同出的。所有我爸作为一名党员,姓党、信党,相信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政府会依据事实查明真相。法律总是公平的!!!响应党中央的号召,为了社会和谐我爸就跟五里牌办事处主管综治的钟副书记联系,钟副书记也是为了和谐,派五里牌派出所工作人员:谭育安、罗满陆到转铺现场,我爸龙希文一退回押金后转手立马就交到谭育安、罗满陆手中,如果说我爸理亏,钱到我爸手上了,为何还敢交出去,他们又没有采取强制措施,都是我爸自愿交的,当时我爸是认为是我的钱谁也不敢乱动。共产党的天下是真相的天下,歪理邪说是站不稳脚的!真相迟早会查明。可是现在去派出所了解情况找他退钱,他给的说法是已经分派给了邓育成和蒋唯手中。我欲哭无泪!!!这可都是父母在外面东凑西凑的以及自己积攒多年舍不得吃,舍不得穿从口里省出来的血汗钱纳!难道信党信法律是公正的就是这种结果吗?对于我家,父母都是无产阶级工薪阶层月收入仅仅千元,四万两千元可得喝西北风整整两年才能凑足!今后债主上门讨债了,我们这日子还要怎么过???我们要怎么活???
记得2009年12月7日15点我父亲龙希文到五里牌派出所找工作人员谭育安时,谭育安说:“事情已经处理”,我爸问:“如何处理?”谭育安说:“钱我已经给他们领走了”我爸问:“有调解书吗?可以让我过目吗?”他口出狂言:“处理就是这样处理的,调解书不能给你看,你不服到法院打官司。”好大的口气啊!!!(我的钱被你拿走了,现在去向何处?我连知情权都没有.多么的霸道啊???)
而后我爸到五里牌派出所找所领导,像他们说明缘由却被告知;“这事与他们无关,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要找钟书记?”(多可笑、多敷衍的解释啊!!!,人民警察居然也会不懂法?而且还是人民警察中领导,哎!这种人配当领导吗?最基本的法律知识都不懂,草包一个,估计后台肯定够硬的,不然轮不着他坐那位置。”)我报警是打的“110”目的是依法追究犯罪分子打人行凶的法律责任,到他派出所处理的,在他派出所的一亩三分地盘上,整出了这种结局,莫非他们领导可以就这样推卸责任?,还是觉得我们这些草根百姓好糊弄,反正他们手上即有枪又有权我们草根百姓手无寸铁,又无权无势奈何不了他们?推托推托事情随着时间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反正他们该照顾的照顾了,人情该做的做了,该收的收好了,就了事了?那这么容易啊?领导同志:我奉劝你一句吧:“赶紧站出来承担你的责任吧,推托不是办法。这事你是难辞其咎的!,事发地点在你的一亩三分地盘上!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呐!人怕认真,真的要找要告,你逃不掉的!”)而后我爸电话联系了钟副书记,钟副书记立马到五里牌派出所过问此事,叫工作人员谭育安拿出案卷,要我爸签字,我爸认为即不合理又不合法更加不合实际。所以拒绝签字!理由如下:
其一:这四万两千元钱人民币是我龙相私人财产,三方都有认同的合同。以及收据!凭什么要跟他们调解?他们不服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
其二:所谓的“调解书”是在我以及我家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制定的,貌似法律上有规定:“调解是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才能调解,”我们毫不知情,试问:“所谓的“调解书”具备其相应的法律效应吗?”
其三:报警的目的是希望派出所追究凶手打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自有人民法院裁决,而五里牌派出所呢?不但不追究凶手打人的犯罪事实经过,却一开口就来调处经济纠纷,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管起好大的劲啊!!!试问:“派出所门口放的“局长令”那么大一块牌子,里面明确规定不准参与经济纠纷,你们是把局长的命令当放屁还是对方是你们直系的什么亲属,或者对方的后台到底有多硬?还是是对方到底给了你们多少钱还是给了多少其他好处?要不你们怎么会有这么大的胆子!?”
其四:就算是调解,但是调解不成功也犯不着他们来处理啊!谁赋予他的权利?(至今我们从未见过谭育安任何执法证件)打电话叫去的时候自称是五里牌派出所的,莫非五里牌派出所叫他去上班就可以有这权利了?或者给了他一间办公室就可以挂着羊头卖狗肉,来糊弄我们这些草根百姓了?人民法院放在那里是干什么的?要不干脆就把五里牌派出所改名为五里牌派出所兼五里牌人民法院如何?
所以我父亲不可能会签字。
再说钱到底在那里心里也没底,是不是五里牌派出所把钱拿在手上?故意说被人拿走了,然后想慢慢的吞掉?或是有些人拿出去投资了?还是想把钱存到银行赚取利息?
或者是把钱拿出逍遥嫖赌完了,补不上这个坑了???
然后我父亲多次到中共耒阳市委政法委上访,政法委给的答复是:“这个是经济纠纷,他们要我去五里牌办事处处理,并告知我父亲联系五里牌办事处黎主任”试问:“政法委领导?在你们管辖范围内的五里牌派出所这样胡作非为,欺压民脂民羔,你们就这样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给推卸了事了?那你们是干什么吃的?你们不管这个还能管什么?”
我父亲打电话联系黎主任后却又被告知这个案子是钟书记主管。我们就这样被他们像似踢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如今,一个被人打的受害者,又变成了被掌权者欺压的受害者。我血本无归!!!告状无门!!!我该怎么办???是不是硬要逼着我走极端,事情才会引起领导关注?
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遵纪守法公民,为何想踏踏实实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这么难呢?为何总是要逼着我有极端的思想?此刻我头脑很清醒,想起那些想法就觉得恶心,肮脏!难道我父亲信党,信政府也有错???党和政府就给我们这样一个交代???
以前我一直认为做一个安分守纪的公民,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跟党走,听党指挥,踏踏实实做好自己的份内的事,就可以了!现在,我退伍一年来的亲身体会感觉这一套只能在北京管用。耒阳离党中央太遥远了,那里管不着这里,这里的蛀虫太多了,貌似耒阳现在不是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在耒阳跟党走,讲党性,听党指挥这套是行不通的,迟早是要吃亏的,比如这次我们相信党就相信错了。还是得关系,要不就有钱,谁有关系谁有钱谁就牛逼,没关系没钱的都是草包,可以任由人宰割!!!
今天2010年5月28日下午,我又到五里牌派出所找谭育安退钱,我承认我当时情绪很激动。一名自称是五里牌派出所的蒋姓副所长,跑过来就问我:“你在这里叫什么?”(可笑吧?就准你们派出所欺压我们草根百姓,我们这些草根就连说话声音大点情绪激动点也不行!什么素质啊???为什么这种低素质的人也可以当上人民警察的领导!)后来我就说:“你拿手铐,铐我咯,铐我咯!!!”他们就说:“现在我警告你,想要铐你我们随时都可以!”哎!!!我是吓唬大的,派出所权力大,我们草根百姓奈何不了!然后我请派出所工作人员谭育安出示下执法证件,他倒理直气壮的告诉我:“我没有任何证件”要是我也认识那个派出所的领导就好了。我也得去那个派出所找找领导送送礼了,说说好话了,让领导准许我到派出所工作,或者给我一间办公室。那样权利多大啊?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多么牛逼???
为什么现在党中央各项政策都是好的,都是深得人心的。可是怎么到了下面落实就这么难???

跪求有正义感的网民看玩帖子后,说说自己的感慨。有正义感的有关领导为做主、伸展正义、依法严肃处理五里牌派出所,有关领导、经办人,假公济私,纵容犯罪分子犯罪,欺压百姓压榨民脂民膏的违法犯罪事实。
还我血本来!!!
还社会一个公平!!!
营造和谐社会!!!
(以上所说如有丝毫虚构,我愿意承担一切因有的法律责任!!!)

此致!

敬礼!!!

受害人:龙相
201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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