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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房产局办理有或无房证明 流程业务须知上含糊不清

时间:2016-06-22

涉及单位:株洲市房产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

株洲市房产局办理有或无房证明,办理流程业务须知上含糊不清,让我这个老远从公司请假跑来办理业务的普通民众白白跑一趟。如果再折回去拿,真心伤不起。具体事件:我和我老公刚结婚,房子是他本人婚前购买。今天一大早,我们双方特意请了假,一起到株洲市房产局来办理有房证明。我们一来就排队领号,并拿了"业务须知"须知上面明明写明办理有房证明需申请人本人到场,持有效身份证就行了。(见照片)可我们好不容易排了一个小时的队,轮到我们办理,却被告知需要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我们当场被告知这样的消息,真如"噩梦"一般!大夏天的,顶着高温坐一个小时的车来到这,却白跑一趟,真是心伤!普通百姓伤不起啊!建议:我们可亲可敬的政府机构,办事能不能细致犒劳点。毕竟你们是为普罗大众服务和解决问题的!信息时代,办事这么没效率真让人失望!建言:1.能不能在公共须知上写明具体的要求(具体不可省掉的环节,具体非要不可的证件)省得别人白跑,浪费时间。2.老百姓向你们咨询事物时,能不能表情自然,态度好点呢?人家也是不知道才问你啊!大热天的,你们累,我们何尝不一样!"两学一做"认真学了吗?好好做到了吗?要改进!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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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株洲市房产局 2016-06-27 10:01:17

    网友您好: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与监督!对您及广大市民朋友来我局办事造成不便深表歉意!我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要求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及纪检监察室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对于您反映办理无房或有房证明流程不清的问题,我局一直以来都是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档案查询业务工作,我局《档案查询业务须知》对流程及资料要求进行了明确:一是办理有房证明需申请人本人到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申请办理。二是办理无房证明可以委托他人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代为办理。其中:申请个人无房证明的,需提交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申请家庭无房证明的,需提交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结婚证或有效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未成年儿女的户口簿原件办理。您也对《档案查询业务须知》内容进行了拍摄,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是必须要提供的,敬请理解。

    2、对于您反映档案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您提得非常好!虽然最近工作量非常大(今年2月22日契税新政的出台导致近几个月来集中到我局档案馆的办事群众数量骤增等一系列原因,短时间内档案馆不到200平方米的办事大厅每天办事群众由过去的200多人骤增至近3000余人,日均业务办理量也由过去不到200宗突增至近900余宗),工作辛苦,但作为服务窗口部门,必须时刻为广大市民朋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目前,我局已采取了系列措施:

    一是局领导已约谈了档案馆负责人,责令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为广大市民朋友做好服务工作;

    二是成立了督查组,不定时进行劳动纪律考核,服务态度测评,利用现场蹲点考查和调取视频监控内容等方式,杜绝空岗、叫号不及时、服务冷漠等问题,确保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继续通过报纸、电视台、微信、政府信息平台等媒体渠道,全方位、多渠道、多样化地宣传房产档案利用的方式和要求、各项税收新政的内容和操作要求,给予市民朋友明确的业务指导,清晰告知办理流程。

    您及办事群众来我局办事也可电话联系咨询、反映情况,联系电话:28686952(株洲市房产综合档案馆);28686911(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我们竭诚为您及市民朋友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株洲市房产管理局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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