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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体科所刘建红侵犯人权 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举报人

时间:2016-03-31

涉及单位:湖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2015年,湖南省体育科学研究所法人代表刘建红等,被群众在三湘风纪网上实名举报,利用职权,一人下三个运动队(其中二个运动队有科技人员负责下队)侵呑私分全运会奖金三十七万之巨;"吃空编",偷窃科窃科技成果等违法乱纪行为后,引起省体育局领导重视,派审计组至省体科所对刘建红进行专项审计,审计报告指出,在十二届全运会奖金分配中,刘分得三十七万余元,退回部分奖金,实分二十四万余元,超过本单位同级,同岗职工十几倍,甚至超过省体育局领导四十余倍。严重违反国家事业单位的人事分配管理制度。会后,刘建红同单位的妻子欧明毫对举报人破口大骂,夫妻同在一个事业单位,老公当领导,老婆当帮手,湖南体科所变成"夫妻店",党的组织纪律,政治纪律,国家法律形同虚设,变成一纸空文。年度总结时,举报人将举报事项写入年度考核工作总结中,刘建红利用职权,指使单位书记梅君等,多次开会,让举报人将年度总结事实修改,举报人据理力争,举报国家公职人员违法乱纪行为,是宪法赋予公民权利,任何人都无权干涉,是每个公民的人权,随后,刘利用职权,将本人2015年考核定为不合格。对于这种无视宪法和法律的法盲,缺乏作为现代人的基本法治意识,配得当领导!强烈要求省级领导彻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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