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耒阳市黄市镇株山村村民,今天,我们全村村民特地致函给各级领导,反映我们本村村支书在任村支书期间贪污公款、截留赈灾款、农电改造设施款、政府发放的各种农民补贴之有关问题,希望引起领导的重视。
下面我们把各种事实一一列举:
第一,2006年广东韶关韶能公司在株山村修建上堡水电站,他利用职权在修建过程中占用股份挣取巨额利润不说,而在广东韶关韶能公司支付给本村的倒渣费大概估计有上百万元,他本人自己全部吞掉,占为己有。
第二,在2007年,湖南发生重大冰灾,国家及各级政府部门发放的各种补贴及赈灾款(具体数额,村民不清楚),他没有发放一分钱,全部据为己有。
第三,在2006年,我们村实施农电设施改造,国家财政到底拨付了多少资金,村民不清楚,但村委到村民家中每户征收了350元,全村300多户人,就此笔资金就达十几万元,可这笔巨款,这笔资金没有用于农电设施改造,农电去年才供应上(以前是用新生煤矿的电),农电设施如架设电杆,都是村民自己出劳力,花费了3个多月的时间改造的。设施都是用的老设施、电线、电杆、瓷瓶、线路都是用的原来的,因为是我们村民自己架设的,我们心里非常清楚,至于他在村民手中征收的十几万元及国家拨付的款项这笔资金的去向,我们不得而知。
第四,在2004年,政府出台政策要求村委组织村民挖山(楠竹扶壮项目),据说由国家政府每年发放补贴,可我们村民百姓自己辛辛苦苦出力挖山,只有一年,村委发放了一年中应发放的补贴中的少量补贴,金额少得微乎其微。剩下的政府发放的补贴被他占为己有。
第五,村民需要宅基地建房,因要经过村委会办手续,他就要求村民交纳700元手续费,可他只出具300元的收据,其它400元被他据为己有。
第六,因我们村四组有两户人家在河边因怕房屋倒塌,涉及人身安全问题,广东韶关韶能公司出资十来万元用于护坡及三个码头的修建,据村民所知,资金去年就已经到位,可工程项目迟迟不予开工,资金不知用于何处?村民每次找其问原因,他都以各种理由搪塞。
第七,村支书罗锋道德品质极其败坏,不管村民百姓找其办什么事解决什么问题,他都索拿卡要,不买烟买酒,不给他一点好处他是绝对不会答应的,村民百姓对此非常痛恨。
第八,村里修公路及所有的工程项目,他都利用职权占用股份,为此,他至少挣有几百万元的利润收入。
以上我们所说都是事实,有些具体资金数目,村民不是很清楚,因为我们毕竟不是监管职能部门对有些事村民无权干预,而且凭借村民的力量是无法查证核实的,我们把情况反映给各级领导,希望政府部门关心村民百姓,把社会利益、群众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把这种社会腐败现象加以制止,把社会腐败分子绳之以法,我们不希望通过市级领导都无法解决问题,而需要村民百姓通过别的力量及途径来解决,望领导核查!!
耒阳市黄市镇株山村全体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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