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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及法院利用职权制造冤假错案

时间:2015-08-05

涉及单位:郴州市房产局,市政府,苏仙法院,中级法院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

政府部门及法院利用职权制造冤假错案
投诉人::张玉请,女,63岁,汉族,1952年2月20日出生,工人,住:郴州市国庆路北路40号,电话:0735一7523l83,是郴卅市房产局违法,违纪,严重侵犯百姓利益以老证放新证就没收我家房产证,还伪造假挡案,篡改材料内容等的犯罪行为,得不到任何惩法。同时以政府部门与法院联盟造假、掠夺百姓祖业合法财产、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全是编写歪曲事实的枉法裁判糊涂案。

我家所有合法依据都盖有人民政府大印,得到是政府信访局的终结,得到是法院至高院共八份联盟导演的黑白颠倒,同流合污故意配合造假的枉法裁判,驳回我所有有依有据的诉求,到各个部门上访 百姓再有理也石沉大海。我坚守自已的合法财产为了进自巳房里面。砸了一个小玻璃就被拘留1 0天,而凶犯二次损失我家的财产达 l万多元,却逍遥法外没受一点惩罚。我多次报警也置之不理。至今末赔我的损失的财产,依据《刑法》完全可追究刑法的第二百七十五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我可报案,但我心知肚明, 去哪去告,有用吗?? 我的案件在20l2年9月24日就在高院已下驳回申诉书通知书不给。在20l3年4月24在我的多次的追讨才给我。但中级法院早在2013年1月24日向高院备案要求把我的案件终结 。在我本人没拿到终结书中,中法院以口头说我的案件已被终结被驳夺我的上诉的权力,等于杀人灭口,杀人不用刀的行为。有依有椐得到的结果是一个大0蛋。直到在2014年9月5号才拿到20l3年l0月l5日的(20l2)湘高法行动终备字第87号复印的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告知书。完全违背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健全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的意见中政委[2014]28号文件所终结的程序的要求依法办事。不应违背自己良心和道德作出这样伤天害理作出的枉法裁判。私人财产不的受侵犯,政府部门利用职权制造冤假错案,来掠夺私人的财产,为什么这样来残害弱势百姓。民告官就只能就应得到这样的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物权法,民法通则法,土地管理法,立法法,等等私人财产受法律保护,不的受侵犯。维护宪法保障人权和尊严,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公民私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我家祖业合法财产从48年l2月均买至今始终没有变更过房地产产权人所有权!其权属法律地位从未变更!(房屋使用权的变更不属于权属法律地位的变更)在9l年6月份房管部门在没有与房屋产权人协商、没有签署、办理任何法律手续、房屋及宅基地没有给任何补偿的前提下,在2005年将所有房屋折拆掉夷为平地。
我2015年1月26号去省上访,到了涉访涉诉的法制办公室,我把我家所有合法的证据给了法制办公室人看了,并开了一个转办函给高院,我也就交给了高院。(转办函给高院的意思我有新的证据依据可以再审),并还可到高院来上访。2015年3月2号从京回到省高院开了交给本地中院一个函,要依法办理,并高院信访人说,要当地解决因高院不会送资料来。2015年3月29号到了省涉访涉诉,到了高院,并复制了高院帖的重要通知写:按照上级要求,终结案件以及最高院审查甄别案件当事人以有新证据为由提出异议的,请持新证据向所属中级法院反映,由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我在回家31号下午交了重要通给中院后。并7次要求见中院罗水平院长亲自过目被掩盖我家所有合法财产的证据依据。并在罗水平问政湖南下留了言http://wz.rednet.cn/show.asp?id=121771#ly    http://wz.rednet.cn/show.asp?id=121301 2015年5月18日到省上访,高院就说要我到检察院,(我以前去过省检察院人说我的过了失效期)我说不去,我有依有据完全是法院办的错案就要当地纠,最高院也要我找省高院 。又到涉访涉诉中心说有人与他们打了招吁说我的被终结了。2015年7月13日到省上访,省高院说我的被终结了,要我到省检察院和最高检察院去,我把我的原始原样的合法财产证据依据给他看,我说我的所有正规合法证据全盖有人民政府大印,是受法律保护的。是法院办的错案,我并发的大法官留言拿给他看,他说可能是不知道你的被终结了,我说发了好多,知道。又到涉访涉诉也说我的被终结了这里不管了我说我什么证都有就突然不管了,要我找省高院。就这样踢皮球踢来踢去 。
以上法律宪法和我家的合法证据依据是不是从基层至高法院法官违背宪法的枉法裁判,高法在2014年10月15日驳回我的上访申诉理由不成立。合理合法吗、并作依法终结,不知基层至高法院法官依的是什么法???哪条法???这就是民告官所得的结果吗???我会只要生命不息,将维权进行到底!!用生命负出代价也要守住自巳的祖业铺房土地房。人在房在!!我相信总有一天会见一个清官给我主持公道能申冤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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