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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督促湘潭发展投、岳塘经开区、湖南昭山投资控股支付我公司工程款

时间:2026-10-29

涉及单位:湘潭发展投、岳塘经开区、湖南昭山投资控股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市本级

我是湘潭市金石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庆云,请求湘潭市委、市政府督促相关单位妥善解决湘潭市金石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物流”)案涉工程款7,579,794.58以及利息的支付问题,纠正相关单位在诉讼中“新官不理旧账”、推翻此前承诺的错误做法,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基本事实

2011年,金石物流与建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鑫公司”)签订《土方工程协议》《荷塘八号路施工合同》,承接建鑫康居城项目一期土地场地土方平整工程和荷塘支八路的道路、排水等工程。金石物流依约完成全部施工,工程质量合格,工程成果已固化于案涉地块。

2011年3月,建鑫公司与原湘潭荷塘现代综合物流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湘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即被告一)签订《入园协议书》。2013年9月,因政策调整,建鑫公司退出项目,案涉地块整体退回岳塘经开区及发展投。

建鑫公司退出时,已向金石物流支付220万元土方工程款,剩余工程款未结清。建鑫公司于2014年5月1日向金石物流出具《通知函》,明确要求金石物流停止施工,与政府协商后续事宜;2015年9月30日出具《情况说明》,明确告知金石物流后续审计、付款与岳塘经开区对接。

二、此前各方均认可应由经开区、发展投付款,争议仅系金额多少

2015年1月30日,岳塘经开区委托湖南兴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案涉工程进行审核,审核报告明确载明:建设单位为“湘潭市岳塘经开区管委会”,施工单位为“湘潭市金石物流有限公司”。该行为本身即表明岳塘经开区已实际接手案涉工程的结算、付款事宜。

2017年,发展投依据建鑫公司《委托支付函》直接向金石物流支付300万元,实际参与了案涉工程款的支付。时任岳塘经开区副主任蔡小牧等领导在与金石物流方协调沟通中多次明确表示:“金石做的事经开区都认账”“和建鑫搞的结算没法律效应,和经开区搞的才有用”。

金石物流自2016年起多次向岳塘区委区政府提交书面报告,请求重新审计、支付工程款。时任区委主要负责人两次作出批示:请按照政策法律法规及程序要求,解决好合理诉求。”

从2015年审计到2020年审计,从岳塘经开区委托审计到发展投直接付款,从区领导批示到工作人员协调会上的认账,所有事实均指向一个结论:相关单位应承担案涉工程款付款责任,各方并无争议;各方争议的仅仅是工程款金额是6,153,593.50 元还是12,779,794.58元。

金石物流系民营中小企业,因案涉工程款长期被拖欠,导致公司经营困难、资金链紧张,并由此拖欠大量民工工资。金石物流自2016 年起多次向岳塘区委区政府提交书面报告,明确说明“由于工程竣工后至今未与我司结算,导致我司拖欠大量民工工资,对和谐社会的稳定造成重大影响”。区领导多次批示要求经开区妥善处理,但至今未得到解决。当前,金石物流已处于生死存亡的边缘。公司因工程款被拖欠,无法支付民工工资和第三方款项,经营陷入严重困难。如果相关单位继续“新官不理旧账”,一概否认付款责任,金石物流将面临倒闭风险,民工工资将无法保障,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恳请湘潭市委、市政府:(一)督促相关单位正视历史事实,回归此前“认账付款、仅系金额争议”的共识。相关单位此前长期承诺认账付款,只是就金额存在争议。现在在诉讼中一概否认付款责任,与之前的事实严重不符。请求市委、市政府督促相关单位纠正“新官不理旧账”的错误做法,回到依法依规解决问题的轨道上来。

(二)督促相关单位按照2020年建鑫公司审计报告确认的金额,尽快与金石物流完成结算。2020年5月9日《建鑫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最终审计结论及处理协议》确认案涉工程总造价12,779,794.58元,已付520万元,尚欠7,579,794.58元。该审计报告系应岳塘经开区要求作出,由建鑫公司与金石物流共同盖章,注明“土方向经开区结算”,应作为结算依据。

(三)督促相关单位妥善解决金石物流的合法诉求,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金石物流作为民营中小企业,因工程款长期被拖欠,已陷入严重经营困难,并拖欠大量民工工资。请求市委、市政府依法依规妥善解决金石物流的合理诉求,避免因“新官不理旧账”导致企业倒闭、民工工资无法保障的严重后果。

(四)关注案涉民工工资问题,维护社会稳定。金石物流因工程款被拖欠,导致大量民工工资无法支付。请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解决工程款问题,确保民工工资得到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公信力。相关单位此前长期承诺认账付款,现在却一概否认,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和民营企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信心。请求市委、市政府以本案为鉴,督促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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