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25
涉及单位: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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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彭帅,联系电话:1909037****
被投诉人:新环境房地产经纪连锁有限公司恒大珺悦府门店
涉事员工:赵荣荣
一、投诉事实
本人系长沙市芙蓉区万家丽北路三段439号浏阳河畔家园5栋2307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房产证号:20220371047)。本人将该房屋委托给新环境等中介公司出租,并基于委托关系向新环境提供了房门密码。
2026年10月23日,新环境涉事中介人员未经本人任何形式的同意或告知,擅自将本人房屋的房门密码告知了“马王堆诚信房产经纪服务部”的无关人员(他们私下约定中介费五五分 不通过新环境签约)。该外部人员随后利用该密码,介绍租客进入本人房屋,并以新环境中介人员身份告知我租客将于11月1日入住,押一付一,2000元每月,我明确表示在入住之前要见一下租客,该人员表示后续将安排我与租客私下见面签约,并给予我3000元。基于对新环境的信任,我收下了这笔钱,等月初签约见面交房。(这笔钱是基于一个尚未发生的、计划中的租赁关系。)但该人员安排租客在10月23日(提前八天)未经我任何通知和同意就提前住进去了。
本人发现后,已全额退还租客支付的押金及租金,明确表示11月1日之前从未授权任何人出租该房屋。但租客已实际占用房屋,本人至今无法收回房屋,被迫走上诉讼腾退的维权路径。
二、投诉主张
1. 请求主管部门对新环境涉事门店及涉事中介人员泄露委托人房屋密码的违规行为依法调查核实,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或电话告知本人。
2. 请求责令新环境公司配合本人清退无权占有人。涉事中介的违规行为是本次纠纷的直接源头,新环境有义务出面协调其关联方(马王堆诚信房产经纪服务部)及租客,配合本人尽快收回房屋。
3. 请求将本次投诉的处理情况记入涉事机构及人员的信用档案,作为后续行业监管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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