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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养生馆虚假宣传延误治疗,立案半年无果

时间:2026-10-22

涉及单位:桑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

我是实名举报人李春华。作为一名因轻信虚假宣传而延误治疗、不幸患上乳腺癌的患者,我在维权路上遭遇了重重阻碍。现向社会各界反映桑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劲络抑菌凝胶”虚假宣传案立案5个多月拒不查处、推诿拖延的问题。

一、核心事实:虚假宣传“治百病”,延误治疗致患癌
自2024年6月起,我轻信了桑植县“劲络养生馆”负责人的虚假承诺。他们宣传“劲络抑菌凝胶”能“调理百病根源、祛湿、祛寒、治疗酸麻胀痛痒、三秒透皮、不用吃药打针、软坚散结、活血化瘀”。正是这些极具煽动性的虚假医疗宣传,让我放弃了正规治疗,花费数万元购买使用该产品。最终,我的乳腺结节因延误治疗恶化成了乳腺癌。

二、铁证如山:外省早已处罚结案,桑植为何“孤证难立”?
桑植县市监局于2026年4月28日出具《立案告知书》,却以“深挖传销、案件复杂”为借口,至今无任何实质性处罚。
然而,事实胜于雄辩:

1. 常德市监局已明确认定该产品为“消字号”,严禁宣传治疗功效;

2. 广东汕头、陕西延安市监局在2025年就已对销售该产品的商家作出了罚款、退货的行政处罚(见附件证据)。为何在广东、陕西能快速定性处罚,在桑植县就能拖延近一年、程序空转?

三、信访路尽:实名举报被层层“踢皮球”
面对严重的行政不作为,我先后向桑植县、张家界市乃至湖南省纪委监委实名举报,并邮寄了多份EMS实名举报材料(物流显示均已签收)。
然而,我收到的只有12303、12388及省信访局“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向有权机关提出”的格式化短信。

四、我的诉求
老百姓的命,难道在这些部门眼里就真的不值一提吗?恳请上级领导关注一个癌症患者的血泪维权:

1. 要求桑植县市监局立即出具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劲络养生馆”虚假宣传致人患癌的违法行为进行实质性处罚!

2. 彻底查清为何此案在当地被长期搁置,严查背后是否存在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及地方保护主义!

附件:

1. 桑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立案告知书》(证明已立案但拖延);

2. 广东汕头、陕西延安等地市监局的处罚决定(证明违法事实清楚);

3. 向各级部门邮寄举报材料的EMS凭证(证明已履行举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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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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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桑植县委网信办 2026-10-30 08:32:00

    关于网帖“桑植县养生馆虚假宣传延误治疗,立案半年无果”的回复

    李春华女士,您好!关于您2026年10月22日留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1、关于要求桑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出具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问题,本局根据您举报线索,经依法核查已于2026年4月9日决定立案,并告知于您(书面和口头),目前该案正在依法办理之中,待案件办结后,我局将依法告知您《举报处理结果》。另2026年4月16日,您因不服本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事由向桑植县人民政府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026年6月10日桑植县人民政府依法审查终结,认定本局履职状态正常,您所主张的桑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的理由不能成立,驳回您的行政复议请求,之后您未提起行政诉讼。

    2、关于您依法维权的温馨提示,您自2025年7月的投诉请求赔偿问题,本局已积极充分履行行政调解职责,且双方达成《一次性了结协议》,本局法定职责内事项已办结。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投诉人、被投诉人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终止调解决定、调解结果不服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规定,通过民事诉讼、仲裁等其他途径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故建议您通过民事诉讼或其他法定救济渠道依法维权。


    桑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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