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韭菜园嘉苑开发商擅自改造地下车库道闸供电方式不合规

时间:2026-10-21

涉及单位:长沙市芙蓉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韭菜园嘉苑棚改公司拟擅自改造地下车库道闸供电,请求核查合法性

尊敬的上级主管部门领导:

我们系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嘉苑小区业主。韭菜园嘉苑小区地下车库属于住宅配套设施。现获悉长沙市芙蓉棚改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实施地下车库道闸电源改造工程,计划将车库道闸供电从小区原有配电系统剥离,改为供电局单独直供,不再使用小区内部供电线路。现就该项目合法性提出诉求,请相关部门核查。

依据《民法典》第 271、274、278 条规定,建筑区划内共有配电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改建建筑物附属设施、改动共有配电管线、占用小区公共管沟或公共区域施工,属于业主共同决定重大事项,必须依法召开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建设单位无权单方面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业主共有共用设施。

本次电改前,棚改公司必须提供地下车库不动产登记权属证明资料,明确车库(人防 / 产权车位)权属;

凡施工涉及改动小区配电房、切割小区原有公共电缆、桥架,或是占用小区公共管沟、公共场地敷设电缆,就必须征得全体业主同意。独立报装电表不等于可以擅自改动小区共有供电配套。本次改造存在电气安全、消防联动隐患,存在借电改分割小区配套设施的风险。

现正式提出三点请求:

1. 请芙蓉区住建局、八一桥街道、国网长沙供电公司联合核查本次车库道闸电源改造项目全套手续:车库权属资料、施工图纸、电力施工许可,确认施工范围是否触碰小区共有配电设施、是否占用小区公共区域。

2. 在完成合法性核查、依法履行业主共同决策程序前,责令棚改公司不得现场施工,不得擅自切割、改动小区公共配电设施。

3. 组织棚改公司、业委会开展协调,将全部工程资料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示。

恳请依法监督处理,保障全体业主共有设施权益。

诉求人:韭菜园嘉苑小区业主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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