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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住退租,管家公司要扣除押金和预付租金

时间:2026-10-14

涉及单位:长沙市雨花区房哈哈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湖南包租婆置业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2026年9月16日,我通过长沙市雨花区房哈哈房屋租赁服务中心(房屋客服企业微信的企业简称为窝优优,全称为湖南包租婆置业有限公司)租了雨花区万博汇二期5号1单元2202单间,月租1407元,押一付一,共交2814元,起租日9月19日。9月17日我因个人原因未入住就提出退租,想直接协商赔偿费用并停止合约,对方表示需要我找下一个租客,不然按照合同规定预付房租和押金要全部扣除,为此我只能配合转租。后来对方再次电话说:如果10月18日前找到下家就退押金和剩余房租,否则2814元全扣;他们也可以帮忙招租,但要收一半押金。所以我选择自行转租,并在小红书、闲鱼、豆瓣、Wellcee发了转租信息,也带人看过房,但看房者说租金偏高,而且房哈哈房屋租赁服务中心要求下家签10个月、不能短租,房子一直没租出去。我一天没住,但是要承担所有后果,赔偿2814元,实在无法接受。首先房屋无损坏,押金1407元不应扣除。租金方面,我一直在积极找下家,但没找到也与租金偏高、对方要求长租、代招要收一半押金均有一定关系,我愿意承担一部分损失,但不能接受所有损失都有我承担。我曾在2026年10月12日到雨花区派出所综治中心,希望和房哈哈房屋租赁服务中心进行调解,但是对方拒绝出面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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