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11
涉及单位:携手同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天津来福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您好,我实名投诉携手同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旗下的“牵手”App(牵手恋爱)无故封禁本人账号,且拒绝提供违规证据、拒绝人工复核、不允许注销账号。
一、基本事实
本人系牵手App实名认证用户,账号为〖填写你的手机号,中间四位可用*代替〗。本人于〖填写封号日期〗被平台封禁〖填写封禁天数,如“30天”或“永久”〗,封禁提示称“违反用户协议”,但平台至今未提供任何具体违规证据(如聊天截图),也未提前给予任何警告提示。本人使用App期间严格遵守用户协议,聊天内容均为正常交友对话,从未发布任何广告推广、引流或违规内容。
二、沟通经过
封禁后,本人多次通过App内客服申诉,仅收到自动回复“不解封”。拨打牵手官方客服电话400-006-6261,客服拒绝出示具体违规证据,只重复封禁结果,拒绝解除封禁,申诉渠道形同虚设。同时,本人尝试注销账号,系统持续显示网络错误,导致个人身份证信息、照片等隐私数据被平台强制保留,无法删除。
三、法律依据
1. 根据《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第十六条,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处理用户账号违规时,应当告知用户处理理由,并提供申诉途径。牵手App封禁本人账号后,既未告知具体违规内容,也未保障本人申诉权利,已违反该规定。
2.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十七条,个人有权要求删除其个人信息。平台封禁账号后拒绝注销并删除身份证号、照片等隐私数据,违反上述规定。
3.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四条,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对用户注销设置不合理条件,用户注销的,应当立即删除该用户信息。
四、具体诉求
1. 要求平台提供本人账号的具体违规证据(如聊天截图),并开启一次人工复核;
2. 若无法证明本人存在违规行为,请恢复账号正常使用;
3. 若平台坚持封禁,请依法为本人办理账号注销,并删除全部个人信息(身份证号、照片、聊天记录等);
4. 恳请市场监管部门及网信部门介入调查牵手App的封号机制是否合规。
本人账号所有资料均为真实信息(身份证、手机号等),愿意配合任何形式的调查。期待人工审核员查看完整聊天记录,而非依赖机器的关键词抓取。感谢平台协调处理!
投诉人:严嘉良
联系电话:134****3896
日期:2026/10/11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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