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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豪普森橡胶公司收25万元货款不发货

时间:2026-10-08

涉及单位:豪普森橡胶有限公司

地区: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

我老公经营修车补轮胎小店,2026年9月8日向湖北豪普森橡胶有限公司采购真空轮胎(型号12R)。双方当面协商约定:本人支付货款250000元,对方提供总价值325000元轮胎,包含赠送价值75000元轮胎,另外补贴6000元车费,和报销运费。

本人已将250000元全额转账至该公司对公账户。对方收款后,仅交付65条轮胎(玲珑30条、永盛5条、295/60华盛10条、黑狮型号27580共10条、24570 19.5型号5条、24570 17.5型号5条),该批轮胎价值仅4万元左右。

剩余约定轮胎、赠送轮胎、6000元车费,运费补贴,经本人多次电话、微信催告,对方始终拒绝履行供货义务。

该批玲珑、永盛轮胎为窜货轮胎,商家洽谈销售时未主动告知轮胎售后质保情况,以高额赠货、补贴为诱饵收取全款,收款后拒不兑现双方约定。

投诉诉求:

请求督促该公司继续履行约定,补齐剩余全部轮胎,兑现赠送轮胎及车运费补贴;

若对方无法履约,请退还未发货部分对应的货款;

请求相关部门核查该公司虚假承诺、收取货款拒不履约的经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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