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07
涉及单位: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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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购买了“维奢(广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进口食品,该食品有一种“卡宾达树皮“,国家市场监督管总局已经将之列为有毒有害物质。于是我将维奢(广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起诉到了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承办人叫曹陆阳。2026年9月23日15点,我诉被告维奢(广州)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湖南省桂阳县人民法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曹陆阳一进入法庭就问双方怎么解决?被告说只给予退货退款,我说被告产品是违法食品,按照《食品安全法》,既退货退款,还要按货款十倍赔偿。曹陆阳见调解不成,就愤愤地说“那就走程序了。” 因为被告没有准备书面《质证意见》,曹陆阳让被告当庭写,写完了再开庭。趁这个空闲时间,我提出被告代理人唐金丽涉嫌伪造劳动关系代理诉讼案件(即,唐金丽未提供被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并提供了唐金丽以不同公司员工的名义代理诉讼案件的判决书,参照人民法院入库“(2023)最高法知行终761号行政判决”的裁判规则,以当事人工作人员身份代理诉讼案件的,除了提交劳动合同外,还应当提供社会保险缴费材料。唐金丽未提供被告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不具备代理人资格。曹陆阳却说“这个由我说了算,我说可以就可以。”我说“按照我刚才提供给你的人民法院案例库这个判决,应当认定被告诉讼代理人唐金丽与被告之间不是真实的劳动关系,不能参加今天的庭审。”曹陆阳说“那怎么办?好不容易找到被告了,又不让她代理,那这个案件又要拖下去。” 我说“被告诉讼代理人不符合代理人资格,无权参加庭审,按缺席审理。” 曹陆阳说“有些案件是不能按缺席审理。” 我说“为什么不能按缺席审理?” 曹陆阳仍然只说不能按缺席审理,至于是什么原因,他一直不说。我说“你为什么要偏袒被告呢?” 曹陆阳说“那你就申请我回避呀。你不是申请陈X东回避了吗?” 我说“我告诉你,我不但申请陈X东回避了,我还举报他受贿了。”这时,曹陆阳情绪激动,高声大叫“那你为什么要行贿?”我说“我没有行贿(事实是另一个人把两包烟递给了陈X东)。你怎么不去问问他为什么要受贿?” 曹陆阳说“你就是个小人。” 因为被告当庭又提交了多份证据,我问曹陆阳为什么允许被告搞证据突袭?曹陆阳称“当庭提交证据是可以的。即使到了二审还可以提交证据。”我问“那么,被告今天当庭提交的证据是新证据吗?有没有超过举证期限?”曹陆阳说“我说可以就可以。”我说“你不用遵守举证期限的法律规定吗?”为这事又争执了几句,曹陆阳就气急败坏的说“信不信我裁定你按撤诉处理?”于是我就说“你都还没有实体审理,就说要驳回我的诉讼请求了,那你还审什么?” 曹陆阳就恶狠狠地盯着我大声咆哮说“那你去上诉吧。”我拿起手机说“你这种恶劣态度已经违反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法官法了,我现在要向法院纪检部门投诉你。” 曹陆阳就让我关机,我说我要向你们法院纪检室投诉你。曹陆阳就赶紧从审判台走到我跟前强行抢走我手机关机,但由于不知道操作我手机,又拿给我,要我关机。我说投诉举报是我的权利,我拒绝关机,并继续表示要向法院政治部打电话反映。于是曹陆阳又将我手机抢去。我只好走到一楼导诉台用法院的座机向桂阳县法院政治部反映,告诉政治部说第十法庭有人抢了我手机,要求政治部到第十法庭处理。放下电话后,我上到二楼第十法庭时,曹陆阳才把手机归还给我。然后就宣布开庭,宣读法庭纪律。这里说明一下,桂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答应到法庭来,但一直没有来。
对于曹陆阳抢夺我手机阻止我投诉举报的违法行为,我认为,第一,曹陆阳身为法官,应当接受我这个当事人的监督。根据法庭庭审录像可以证明,庭审是在2026年9月23日15点40分才开始的,宣读法庭纪律则是在15点41分。曹陆阳抢夺我手机阻止我投诉举报是在15点20分左右,当时还没有宣布开庭,并未宣读法庭纪律,我行使监督权向法院投诉举报审判人员态度恶劣的行为,是《宪法》赋予我的一项权利,并未违反法庭纪律;因此,曹陆阳抢夺我手机阻止我投诉举报其违法违纪的行为,明显侵害了我的监督权和财产权。第二,即使是在法庭宣布了法庭纪律后,老百姓发现审判人员有违法违纪的行为,打电话向纪检监察部门反映,也不属于违反法庭纪律。
第三,曹陆阳诡辩称是让我把手机关机。可问题是当时抢我手机是阻止我向法院纪检部门投诉其态度恶劣的行为,这明显不是为了法庭纪律。何况当时还未宣布开庭呢,何来法庭纪律?
这根本不是什么法庭纪律,而是剥夺百姓监督法官的权利。第四,曹陆阳说法庭上要关机,后来说可以调成静音。但17点42分,曹陆阳的手机却响起了清脆的铃声,而且曹陆阳还接了电话。一个要求当事人不准使用手机外放铃声的法官,他自己的手机却可以使用外放铃声,是不是很讽刺?
曹陆阳对于被告当庭提交证据和写《质证意见》等违反法律的行为一再容忍,而对于没有过错的原告却百般刁难?原因就在于原告买了有问题的产品,起诉到法院,让他来审理案件,于是他从8月25日起就一直不耐烦,多次打断我的话;只能听他说,不能发表观点。不接受他的调解方案,就要驳回我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诉讼请求,这严重违反了不能强行调解的法律规定;在整个过程中,曹陆阳一直帮被告说好话,说什么退货退款就可以了,你一下子就要13万块钱,想一口就吃成胖子,给你三倍赔偿也已经很多了,企图利用审判权逼我接受他的调解方案。这哪里是居中审判的法官?分明是被告的诉讼代理人。
这就说明他对于我这个案件一直不耐烦的真实原因是嫉妒我的13万元诉讼金额。曹陆阳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共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四个最严”精神。说明曹陆阳在食品安全这一政治态度上,从来没有与中共中央保持一致。
曹陆阳在法庭结束时说“如果14亿人都像你这样去买违法产品索赔的话,那我们是不是要累死?” 这就充分说明他是一个贪图安逸享乐的人。于是我说“既然你怕苦怕累就辞职呀。” 曹陆阳说“那就让你来当法官了。”我说“你也说了,你对食品药品的知识而不如我,我当法官的话,我要比你公正的多。”他也不想一想,不要说14亿人,哪怕只有一亿人在专门找违法产品购买索赔,还有哪个商家敢卖假货?没有了假货,是不是法官才能少审很多案件,不去怪卖假货的商家,却把怨气发泄到购买者头上,这样的人如何能够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我问曹陆阳“我之前也在桂阳县人民法院有好几起诉讼案件,为什么我对之前那几位法官都不投诉举报,唯独对他和陈X东进行举报,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是不是应该往你们自己身上找原因?”
法官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但曹陆阳却抵触群众的监督,害怕群众监督,那就说明他根本就没有打算要公正审理这个案件。他禁止群众手机用外放铃声,而他的手机却可以用外放铃声并随意接听电话,曹陆阳把法庭当作了他作威作福的平台。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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