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04
涉及单位: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本人因与该公司发生争议,事后在9月28日前往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星沙市场监督管理所。与被投诉企业进行协商,协商暂时无法达成一致。由于本人爱人通过该医院付款三笔订单。第3次付款的付款后第2天,我爱人明确表示不想要了,货在路上就要求退货退款,该企业各种理由拖延。直到货收到之后。当天晚上贴了一块暖宫贴剩余产品完全未拆封,没有动,要求退货退款,遭到拒绝。而前往长沙与该企业负责人进行调解过程中,明确提到最后一笔订单13,000元要求退货退款。你哪怕扣除一个暖宫贴的价格也没关系,但是该企业明确表示拒绝,拒绝的理由是,需要将三笔订单一起处理。强行以霸王性条款要求我方签署一次性解决协议。而该企业涉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本人将向人民法院或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和起诉,该公司人员直接剥夺我的合法权利。本人再次诉求依据7天无理由退货退款,强烈要求该公司将剩余的13,000元先行退货退款。这没有任何的理由,也没有任何的约定。关于该企业的虚假宣传问题,本人事后再进行追究。等查明涉嫌虚假宣传存在涉嫌欺诈的本人仍然主张该企业依据购物款项三倍进行赔偿。若本次调解仍然属于拒绝的,请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调查。具体投诉举报材料本人在10月6日将向星沙市场监督管理所邮寄。(赔偿或不予赔偿或赔偿多少不是重点,重点是公司的。所有人含股东、负责人均未有道歉的意思,均未有改正意识。这一点本人完全无法谅解。)请在本次投诉内容中回复,关于本人所举报的内容,是否进行立案调查?所提交到市场监管所的,举报该企业涉嫌违法的点大致如下。
## 二、针对长沙沁安大药房有限公司 9 项违法核查要点
1. **虚假功效宣传**:利用普通食品宣称可以调理妇科、卵巢、雌孕激素等疾病 / 调理功效。
2. **冒用医院资质名义引流**:冒用长沙县华夏医院医院的资质、名义开展商业引流营销。
3. **虚构成功案例营销**:编造客户成功案例用于推广销售。
4. **制造身体焦虑诱导大额消费**:采集舌象、护垫照片做身体评估,制造消费者身体焦虑,分阶段诱导大额花钱。
5. **隐瞒商品关键属性**:向消费者隐瞒货品属于普通食品,不告知产品不能治病、不可替代药物。
6. **侵害知情权‑未明码分项报价**:销售各批次产品,不提前告知各个产品单独客单价。
7. **核查座机与人员身份**:核查座机`020‑28266514`实际使用主体;核实陈东海、曾愿龙是否属于该药房在职工作人员。
8. **调取企业内部资料**:要求调取该企业内部营销话术、员工培训资料、客户档案台账。
9. **无理设置前置条件拒绝退款,侵害消费者多项权利**:13000 元订单绝大部分商品完好,仅拆一片暖宫贴;企业自己也认可该情况可退款,但强制要求必须签和解协议才退款;在消费者收货前就提出退款的前提下,仍然无理拒绝法定退货退款,侵害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调解,商家已同意退款,货款将原路返回。关于对沁安大药房有限公司的举报事项,目前仍在核查中。
如果您有其他的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星沙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731-84060697。感谢您对长沙县市场监管局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