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30
涉及单位:湖南律驰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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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长沙市司法局/长沙市律师协会
本人:梁阳 身份证:37081119920925**** 联系电话:1527572****
本人于2026年8月3日开始提交对湖南律驰律师事务所的投诉,投诉事项: 虚假承诺网贷协商服务、收取服务费后不作为、拒绝退费,证据:委托合同、转账记录、微信聊天、录音)。
贵单位已于8月26日电话联系我,至今未出具任何书面处理结果,也未书面告知延期。
根据《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投诉应当60日内办结,延期需要书面告知投诉人。现正式催告:在收到本函7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案件当前办理进度;
依法按期出具书面处理答复;
如逾期仍然不予答复,本人将向上级湖南省司法厅申请督办,同时提起行政复议,追究行政不作为。
投诉材料复印件、证据清单。
投诉人:梁阳日期:2026-9-30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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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投诉人应当提交投诉书、身份证明及证明被投诉人存在违规行为的证据材料。投诉书应当写明被投诉人姓名(名称)、投诉请求、违法违规事实、投诉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您将上述投诉材料邮寄到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469号芙蓉区综治中心芙蓉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108室,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和查处,联系电话0731-8228922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芙蓉区司法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