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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查处违规租赁行为

时间:2026-09-27

涉及单位: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市本级

本人系在校大学生。现举报一名活跃于长沙(涉及岳麓区含浦、雨花区狮子山二片附近)的房屋中介(某外包公司话务员)(微信名:安心),其利用违法格式合同和霸王条款恶意坑害租房者。

该中介向我出示的《房屋租赁合同》存在以下严重违法违规内容:

1. 违法提前收取“维修费”:合同要求租客在缴纳押金(600元)及剩余房租外,额外一次性缴纳200元的“人为损坏维修费”。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自然老化及非人为损坏的维修义务应由出租方承担,其强行预收维修费的行为属于违规收费。

2. 设定极高且违法的违约金:合同条款规定,若租客提前退租,不仅押金全扣,还需支付“剩余租期租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法院不予支持。该条款属于严重加重租客责任的霸王条款。

3. 恶意设定“卫生扣款”条款:合同规定“退房时卫生未打扫干净,直接违约扣300元卫生费”,该条款剥夺了租客的知情权,属于不当得利的格式条款。

4. 无合法转租资质:该中介始终未能出示大房东的《授权委托书》或房产证,涉嫌违规转租、无证经营。

5. 虚假宣传与恶劣态度:该中介在58同城等平台以低价虚假房源引流,在收取我300元“定金”后,不仅将房源擅自转租他人,拒绝退款,还在沟通中对我进行辱骂(“你那副*样还考研”)和恐吓(“你别逼我骂人”)。

其行为已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住房租赁条例》。恳请住建局及市场监管局介入:

1. 严查该中介的违规租赁格式合同,责令其停止使用霸王条款。

2. 对其中介资质及虚假宣传行为进行查处,并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 协调退还其违规收取我的300元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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