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21
涉及单位:新宁县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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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蒋海龙,系申请执行人刘X的代理人。现实名投诉新宁县人民法院线上立案与线下受理严重脱节、违规超期不立案,让身处重病困境的群众雪上加霜。希望借贵平台反映基层群众办事的艰难,推动法院改进作风。
【一、详细事件经过】
1. 第一次线上提交(2026年8月24日)
我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申请执行立案(依据:2025湘0528民初4167号)。因系统设计原因,被执行人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均非必填项,且无上传判决书送达回证的要求。我按要求填写了9名被执行人姓名等信息。8月26日,立案庭审核不通过,理由为“缺被执行人身份信息、缺判决书送达回证,请邮寄纸质材料”。
2. 第二次线上提交(2026年8月28日晚)
8月28日上午,我去法院拿表格并去一审法院复印了送达回证,本打算下午去交。但中午我岳母突发脑中风紧急送往新宁县人民医院神经内科ICU抢救(有住院缴费单及脑部CT报告为证),下午未能成行。当晚22:59,我再次在小程序上补充提交了送达回证等材料,并准确无误地填写了9名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地址及手机号码。
然而9月1日,审核再次被退回,理由竟一字不差照搬上次(缺身份信息、要求邮寄)。我致电沟通,立案庭不认系统内填写的文字信息,强求纸质材料;执行局却称“立案庭要求,我们没办法”,互相推诿。线上系统既然能填,线下却拒不认账,形同虚设。
3. 线下提交全套材料(2026年9月1日下午15:40)
我携带全套执行立案纸质材料(判决书、送达回证、9名被执行人身份材料、强制执行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及银行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共12项),亲手交至新宁县人民法院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接收后,未出具任何回执单,仅口头告知“等执行局通知”。
4. 严重超期不立案(至今已20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从9月1日交材料至今(9月21日),已整整20天。法院既未立案,也未出具不予立案的书面裁定,更无任何音讯。
【二、法院存在的核心问题】
线上线下数据不互通,折腾群众跑腿:一审案卷就在新宁法院,法院内部完全可调取核实,却硬要群众提供纸质复印件。小程序既然允许非必填,法院就不该以此为理由拒收。
窗口接收材料不出具回执,程序违规:导致群众材料交没交、谁收的,毫无凭证。
严重超期不立案,漠视法规:法定7天期限形同虚设,面对群众母亲重病在床的特殊困难,毫无同理心。
【三、恳请与诉求】
办事不易,家人重病更是雪上加霜。我恳请上级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及媒体监督:
责令新宁法院立即依法对我方执行案件予以立案,并告知案号;
规范立案窗口收件程序,接收材料必须依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回执;
打通法院内部一审案卷数据壁垒,统一线上线下立案审查标准,不要让“系统非必填项”变成立案的“拦路虎”,真正落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恳请相关部门重视并给予明确书面答复!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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