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7
涉及单位:吉首市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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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首市人民法院执行管理乱象突出 履职严重失范 恳请严肃追责问责的情况反映
一、执行联络机制彻底瘫痪,承办人长期失联,群众诉求无处回应
畅通当事人沟通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是执行干警的基本履职义务,也是最高法规范执行行为的硬性要求。但吉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办案人员普遍存在电话长期无人接听、刻意拒接等问题,已成为常态化乱象。众多胜诉当事人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常年无法联系案件承办人,无论是咨询案件进度、反馈财产线索、提交相关材料,还是反映执行问题、寻求司法帮助,均无路可走、无人回应。
当事人多次在工作日、工作时段拨打承办人办公电话电话,均无法接通,部分干警长期不回应当事人对案件的关切,刻意规避群众沟通。大量执行案件长期处于“无人管、无人问、无反馈”的三无状态,当事人耗费大量时间、精力奔波维权,却始终无法对接办案人员,合法维权渠道被彻底堵死。该问题充分暴露该院执行干警宗旨意识缺失、履职敷衍懈怠,执行工作基本服务机制形同虚设,分管领导未履行日常监管职责,对干警脱岗失联、履职缺位问题视而不见、放任不管。
二、执行工作全程不公开不透明,文书送达严重缺位,肆意剥夺当事人法定权利
最高法明确要求,执行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执行流程、文书、结果公开制度,严格规范法律文书送达程序,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但吉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全程暗箱操作、公开机制彻底失灵,存在严重程序违法问题。
该院执行办案人员长期、大规模、普遍不向当事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查控裁定书、强制措施决定书、终结执行程序裁定书等各类法定执行文书,大量案件从立案、查控、处置到结案,当事人全程未收到任何书面、电子文书,对案件执行进度、采取的司法措施、结案依据、权利义务等核心信息完全不知情。部分案件被擅自终结本次执行、变更执行措施、终止执行程序,当事人直至信访维权才知晓案件状态,法定知情权、申辩权、救济权被肆意剥夺。
同时,该院未落实执行节点推送、信息公示等常态化公开要求,不通过线上平台、短信、公告等方式告知当事人案件进展,执行流程不透明、办案标准不公开、处置结果不公示,彻底违背阳光执行工作要求,为违规执行、暗箱操作提供可乘之机,反映出该院执行管理制度虚化、程序监管缺失,领导履职监管严重缺位。
三、干警履职作风败坏,脱岗外勤乱象频发,借办案名义违规骗取补贴
执行外勤办案、经费补贴均有严格的审批、核查、监管制度,必须以真实办案履职为前提。但吉首市人民法院部分执行干警无视工作纪律、弄虚作假、作风涣散,个别办案人员长期“脱岗不办案、外勤走过场、虚报办案、骗取补贴”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
多名执行干警日常脱离工作岗位,频繁填报外勤办案记录、申领外勤补贴、差旅费补贴。部分干警假借异地执行、上门核查、走访取证等名义外出离岗,虚假填报办案台账、伪造外勤记录,套取各类办案补贴,将司法履职经费化为个人私利。该行为严重违反法院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属于典型的履职不作为、作风乱作为、违规谋私利。
更为恶劣的是,该院执行局及分管领导对干警虚报办案、骗取补贴、脱岗离岗等问题长期失察失管,未开展常态化核查、未落实考勤监管、未严肃追责问责,纵容干警违规违纪行为滋生蔓延,严重败坏法院司法队伍形象,破坏司法作风建设。
四、履职严重失职渎职,有财产拒不处置,肆意终结案件,纵容“法律白条”泛滥
依法穷尽财产查控、处置措施,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是执行工作的核心职责,严禁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违规终本、消极处置。对照最高法“坚决杜绝有财产不执、拖延执行、随意终本”的硬性规定,吉首市人民法院执行领域失职渎职问题极为突出,涉嫌执行判决、裁定失职。
大量执行案件中,执行人员已通过网络查控、线下核查、当事人举证等方式,查实被执行人名下存在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权、理财产品、网络资金等可供执行财产,完全具备依法查封、冻结、评估、拍卖、划扣的执行条件,但办案人员故意拖延、拒不采取任何强制执行措施,不推进财产处置流程、不兑现案款。在有明确财产线索、完全具备执行条件的情况下,违规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擅自将大量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纳入终本库,随意结案、搁置不管,人为制造大量“法律白条”。
该行为完全背离执行工作初心使命,属于典型的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违规终本,直接导致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长期无法实现,变相纵容被执行人逃避履行义务、规避司法惩戒,严重削弱司法权威、破坏社会诚信体系。此类乱象长期存在且愈演愈烈,充分说明该院执行监管机制完全失效,分管领导未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对执行失职渎职行为包庇纵容。
五、办案效率极度低下,拖延执行常态化,案件积压严重,司法效能严重缺失
最高法明确要求执行案件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严格把控办案时限,杜绝超期办案、拖延办案。但吉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效率极其低下、拖延办案成风、案件积压严重,完全达不到常态化执行工作标准。
该院大量普通执行案件长期超期未办结,简单案件拖延数月甚至数年无任何进展,复杂案件无攻坚举措、长期搁置停滞。案件立案后,迟迟不启动财产查控、不开展调查取证、不采取强制措施、不推进财产处置,无任何实质性执行动作。部分案件当事人反复督促、多次信访,案件仍始终停滞不前,办案进度严重滞后、司法效能形同虚设。
同时,该院未落实繁简分流、事务集约、限时办结等工作机制,无案件督办、进度管控、超时问责举措,干警办案惰性严重、履职积极性极差,长期存在“慢作为、拖作为、不作为”问题,大量案件积压沉淀,严重透支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任,与国家深化执行改革、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严重相悖。
六、追责问责诉求
综上,吉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存在的上述问题,并非个别干警、个别案件的偶然问题,而是系统性管理混乱、制度形同虚设、监管全面缺位、作风严重败坏、履职普遍失范的深层次问题。根源在于该院分管领导、执行局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对执行领域顽瘴痼疾整治不力、对干警违规违纪行为纵容包庇,导致执行乱象长期滋生蔓延,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破坏司法队伍形象。
为严肃司法纪律、整治执行乱象、维护司法公正、保障群众权益,现郑重恳请上级党委、纪检监察、法院主管部门:
1. 对吉首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开展全面专项核查,逐一核查上述违规违纪、失职渎职问题,全面梳理积压案件、违规终本案件、干警违规违纪线索;
2. 从严追究该院分管执行工作领导、执行局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对履职不力、监管缺位、纵容乱象、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3. 对存在失联失职、文书不送达、虚报补贴、有财产不处置、拖延办案等违规违纪问题的执行干警,依规依纪严肃查处、追责问责,肃清队伍风气;
4. 督促该院全面整改执行乱象,完善执行管理制度、规范办案流程、畅通群众沟通渠道、健全监督问责机制,切实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真正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特此反映,恳请核查督办、从严追责!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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