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3
涉及单位:益阳市信访局
地区: 湖南省,益阳市,市本级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致益阳市信访局:
本人于2026年9月11日上午前往贵局提交信访资料,贵局工作人员已当场接收并受理了相关材料,但贵局未当场向本人出具任何形式的书面受理告知书或不予受理告知书等法定文书。为明确本人信访事项的办理状态及后续救济权利,现依据相关法规,催请贵局尽快出具书面受理告知书,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本人已依法提出信访事项且贵局已接收材料
2026年9月11日,本人前往贵局提交信访资料,贵局工作人员当场接收了全部材料。本人所提交的信访事项中,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均真实、完整、清晰,不存在《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不清”等可以不告知的除外情形。
二、贵局依法负有书面告知的法定义务
(一)关于告知时限。《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信访人直接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机关、单位能够当场告知的,应当当场书面告知;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本人于2026年9月11日提交材料,贵局如不能当场书面告知,则最迟应于2026年9月26日前向本人出具书面告知文书。
故此,恳请益阳市信访局在15日内出具受理告知书,感谢!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