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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诉金山桥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贺某同志)执法后放任摊贩进入小区,以“不会我管”推卸责任的举报

时间:2026-09-13

涉及单位:湘江新区管委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投诉请求:

1. 对金山桥中队“执法后将摊贩驱赶进小区并放任不管”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2. 责令其对已被驱赶进小区的摊贩依法履行后续处置职责;

3. 书面答复处理结果及问责情况。4 ,彻底解决长沙医学院流动摊贩占道经营问题

事实与理由:

2026年9月10日,金山桥行政执法中队在长沙医学院东门开展执法行动,扣押了一台流动摊贩的三轮车。9月11日,大量流动摊贩随即进入附近小区(无围墙)的公共休闲区域继续占道经营。 本人向现场城管人员反映,对方明确表示“不归他们管”,随后离开。

这一时间线证明:城管在执法时对摊贩的去向是清楚的,且9月10日的行动直接导致了摊贩向小区转移。根据《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城管部门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投诉,“应当及时移送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并将移送情况及时告知举报人”。金山桥中队既未跟进,也未履行移送告知义务,而是用“不归我管”一推了之。

此前官方回复曾声称“对屡教不改的摊贩依法采取暂扣经营工具、立案处罚等强制措施”,但9月10日扣押车辆后,9月11日摊贩即大量回潮至小区,恰恰说明执法没有解决根本问题,反而将矛盾转嫁给了小区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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