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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桦正律师事务所违规执业、挂名办案,拒不退还费

时间:2026-09-10

涉及单位:湖南省长沙市司法局,湖南省长沙市律协委员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本人遇到劳动纠纷需要处理调解以及劳动仲裁代理,于2026年7月 25 日在抖音平台刷到湖南桦正律师事务所直播宣传法律服务,通过直播添加该所工作人员微信寻求劳动纠纷法律帮助。前期由该所工作人员唐中波接待咨询沟通,对方告知可以做调解处哩,让我支付680元的调节费和人工成本,我向该所缴纳调解费用680元,后续案件全部对接工作交由周瑶跟进负责调解。调解失败之后,我向周瑶说明了本人生活困难还要换贷款需要尽快劳动仲裁拿到拖欠的工资,然后该所周瑶向我说可以办理加急劳动仲裁向我推销劳动仲裁代理服务,承诺包含出庭费用、差旅费,由律师全程代理劳动仲裁案件,于是我再次支付仲裁代理费8900元,累计向湖南桦正律师事务所支付服务费合计9580元。双方签署的《民事委托代理协议(劳动仲裁)》第四条明确载明:委托代理费不含税价,委托人如果需要开具发票,必须另行支付8%的税务成本。签约时律所没有主动告知收费应当附带开具发票,反而在合同增设额外付费开票条款。签约过程中,该律所直接提供全部内容空白的授权委托书让我签字,委托事项、承办办律师信息全部空白,签字之后由律所单方自行补填相关内容,签约时并未向我交付填写完整的委托书文本,剥夺我的知情权与选择权。然后我交完钱之后,从案件洽谈、收取材料、日常跟进案件、解答全部法律问题,全部由周瑶负责处理。我在微信沟通中多次称呼周瑶为“律师”,同时对群内其他工作人员称呼为律师,该方人员全程不主动澄清自身并非执业律师,刻意造成我误认为对接人为持证执业律师,诱导我付费。直到我向周瑶索要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时,才坦白其身份仅为协调专员,没有律师执业证书,不属于湖南桦正律师事务所本所执业律师,却实际经办我全部委托案件。该所口头告知,案件由一名曾晓雪的律师作为后端承办律师,但是该律师自始至终未主动与我沟通案情。对接案件细节,全程没有和我有任何联系。这个案件劳动仲裁管辖机构为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案件本人自己打印了证据目录和证据等其他材料,目前由于案未立案。经我主动向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劳动仲裁委员会核实确认:湖南桦正律师事务所并未向仲裁委提交律师委托协议、律所出庭函等法定代理手续,仅是我本人自行递交了部分证据材料,该律所没有完成法律规定的案件代理前置手续。所谓后端承办律师只在幕后,开庭才会临时安排律师出庭,事前没有征求我的同意,剥夺我选择承办律师的法定权利。当我发现上述多处严重问题之后,我正式通过微信通知该所解除委托代理关系,要求退还我交的服务费但是该律所态度恶劣,拒绝退款,多次进行狡辩,拿已经签订合同作为已经完成服务的借日:反过来将我退费申请正常维权说成是我违约,歪曲事实声称我属于单方面违约,以此为理由拒绝律所收取法律服务费用9580元,按照税法规定,收款开票属于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但是该律所在不收费中包含税费,在合同中设置额外加收8%开票费用的违规条款,签约前后也未主动承诺提供正规发票,涉嫌涉税违法。我已经通过微信与该所多次协商退费无果,该律所没有给出任何合理退款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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