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04
涉及单位:平江县政府、平江县加义镇政府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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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陈文元、同伴周名新,2014年承建加义镇落鼓村村道硬化工程,工程款拖欠至今已12年。该欠款经平江县人民法院安定法庭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合计180000元,约定分六期每年春节前支付30000元。现第一期到期,村委会分文未付。
加义镇政府答复称项目当年未立项报备、村集体无收入,只能继续督促村委会化解债务。不能以当年没有立项报备为由拖欠工程款。项目未报备是上一届村班子不作为造成的遗留问题,与施工方无关,镇政府应当依规追责、督促履职付款;不能简单以“村里没钱、继续督促”踢皮球拖延。18万元欠款拖欠12年,即便每年偿付一两万元,至今也应当清偿完毕。
鉴于村集体自述无偿还能力,请求加义镇政府落实属地责任,研究采取统筹垫付或者分期代偿的方式清偿该笔司法确认债务,明确资金来源与付款时间,并给予书面实质答复,本人不接受空泛督促式回复;本人同时保留向平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全部余款及逾期利息的权利。
投诉人:周名新、陈文元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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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反映承建落鼓村村道硬化工程工程款拖欠问题已收悉。经核查,该欠款已由法院司法确认,村委会未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目前法院司法已通知财政所对该村交通资金予以冻结,现账户上无交通资金。我镇将持续做好协调督促工作。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理解与监督。
加义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