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01
涉及单位: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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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胡大宝因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于2026年1月9日向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进行案件咨询,并向该所提交全部案件资料,该所当场表示接收并受理本案。当日,本人按照律所要求,首次缴纳费用600元,律所明确该费用为法律咨询费、代写起诉书费用,仅为本人出具了电子版起诉书,未提供其他任何书面服务材料。2026年1月10日,该律所告知本人需另行缴纳4200元立案受理费用,因本人资金不足,当日第二次向律所缴纳费用2000元,律所收款后,口头承诺30个工作日内完成法院立案并安排案件开庭审理。后群里又说30-60个工作日立案。但自2026年1月9日委托6月中旬,远超律所承诺的30个工作日,本案始终无任何进展,通过法院渠道也完全查询不到任何立案信息,律所除出具一份电子版起诉书外,未开展任何立案、跟进案件等法律服务工作。2026年3月23日,该律所工作人员又无故要求本人缴纳3000元财产保全费,本人涉案金额仅不到40000元,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的财产保全费远低于该金额,律所属于虚高收费、违规索要费用。期间该律师事务所因违规被投诉在2月份被长沙司法局责令停业整顿,并未主动告知。5月份因案件未有任何进展,有查询到律所停业整顿,本人开始要求律所退钱并开始向长沙律协,长沙司法局,雨花区司法局各监管部门开始进行投诉。相关监管部门表示该事务所已有处罚,停业整顿,他们不管退费,联系我到雨花区人民法院起诉。雨花区人民法院介入后,6月中下旬,衡阳车江法院迟迟来电表示立案成功。
综上,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存在虚假承诺办案进度、违规收取案件费用、服务严重不作为、违规虚高索要财产保全费等多项违规行为,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违反律师执业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并且该律师事务所放任底下无律师执照的法律顾问假冒律师身份,接案件,收费,威胁当事人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望相关监管部门对该律所负责人,底下的法律顾问进行行政处罚,钱你们无法管,相应的处罚总该有的吧。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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