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01
涉及单位:湖南洋君文化旅游责任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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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人:赵秭蓉
身份证号:4305****870927822X
举报地点:湖南省新宁县一渡水镇
被举报人:李斌
涉事主体:湖南洋君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本人郑重声明:
本文所有内容100%真实客观、有据可查、有证可核、有证人佐证。无夸大、无捏造、无造谣、无恶意诽谤。
本人自愿对全文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公检法、纪委、市场监管、人社部门全面核查。
一、李斌涉嫌虚构公职身份、严重身份造假、欺骗社会公众
李斌长期对外大肆宣传、自我包装:
自称 人民日报退休记者、正厅级退休干部。
但本人掌握关键事实:
一渡水镇人民政府查实李斌有贪污服刑案底,同时李斌本人亲口承认曾因贪污罪入狱服刑五年。
根据国家干部选拔、公职人员管理条例:
有刑事犯罪服刑记录人员,依法绝对不可能提拔为正厅级干部、不可能任职央媒高级岗位。
事实结论:
李斌长期对外虚构高级公职身份,利用虚假身份博取政府、投资方、村民、员工信任,属于严重欺诈、欺骗社会、虚假人设牟利。
二、涉嫌退休干部违规经商、违纪营利
即便李斌自述为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国家明文规定:退休领导干部未经原单位审批备案,严禁私自开办企业、实际控制公司、从事经营性活动、利用影响力牟利。
李斌私自成立、全权操控 湖南洋君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全程无报备、无审批、无备案,长期以项目名义吸纳人力、资金、资源,属于典型违纪经商、违规营利。
李斌尚没有办理退休,属于在职事业单位公职人员的2021年,设立湖南瀛洽建筑有限公司,主观目的为:待一渡水文旅项目立项成功之后,再将该公司转让出去,专门用来承接项目相关工程,以此谋取私利。该行为属于在职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预谋设立影子公司承揽工程项目,违反廉洁纪律,即便计划事后转让股权,也不能免除其违纪责任。
三、涉嫌巨额行贿、权钱交易、利益输送
李斌本人多次公开自述:
为推进一渡水文旅项目,在长沙请客送礼、疏通关系花费高达400余万元。
该金额远超合法公务开支,与其个人正常收入严重不符,涉嫌大额行贿、不正当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线索清晰、可查可核。
四、项目未立项、未审批,违规发包工程、骗取承包商诚意金(涉嫌合同欺诈)
新宁县一渡水镇文旅项目:
至今无正式立项、无合法审批、无施工许可、无落地批复。
李斌在项目完全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前提下:
1、私自对外承诺水电配套工程
2、收取合作人 吕小强工程诚意金10万元
3、承诺交钱即可承包工程
最终工程无法兑现、长期失联赖账。
现有:转账记录、书面协议、证人证词全套证据。证人:吕小兵、吕小强(可随时实名作证、提供协议原件照片)
五、恶意拖欠员工工资14个月、拒不缴纳社保、逼迫员工全额垫资
本人赵秭蓉,自入职洋君文旅以来,全职在岗工作整整14个月:
1、公司分文未发工资、零薪酬用工
2、公司拒不缴纳企业社保,全部社保费用由我个人全额垫付
3、项目差旅费、油费、接待费、资料费、办公杂费全部个人垫付,公司拒不报销
4、入职前承诺给予本人 3%项目股份,本人完成全部工作、大量垫资后,李斌单方面否认承诺、过河拆桥
人社局介入核查时,李斌恶意否认我的员工身份,刻意逃避欠薪法律责任。
目前已进入劳动仲裁、政务维权流程。
六、虚假招商、套路吸纳多人垫资、事后全部翻脸清零
多名当地乡干部、村民、合作人均被李斌套路入局:
1、光华村易书记:投入资金、出力参与项目,至今未拿回投入资金
2、吕小兵:自费十余万支持项目运作,全程被欺骗
3、多名项目工作人员:全部无偿干活、垫资总金额达50多万
所有知情人员一致证实:
李斌利用虚假项目、虚假身份、虚假承诺吸纳人力财力。构成诈骗行为。
七、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核查结论
我本人已正式向新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递交全套举报材料。
本人合法、合理、合规举报诉求
1、恳请纪委监委彻查 李斌身份造假、违规经商、涉嫌巨额行贿 违纪违法问题
2、恳请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核查 虚构身份、无立项骗工程、骗取资金、涉嫌合同诈骗 行为
3、恳请人社部门依法追回 14个月欠薪、社保补缴、个人全部垫资费用
4、恳请市场监管局依法 吊销湖南洋君文化旅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查处违规经营
5、依法保护普通劳动者、受害者合法权益,严惩虚假招商、欺诈牟利行为
最终郑重承诺
本人所述全部事实真实无误、有据可查。
无诬告、无陷害、无造谣。
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欢迎全网监督、欢迎官方核查、欢迎李斌本人当庭对质!
实名举报人:赵秭蓉
日期:2026年09月01日
保留所有证据、录音、聊天记录、凭证、证人材料随时备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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