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关于宁乡市回龙铺镇金旺村七组集体土地被非法侵占、违规确权的实名举报信

时间:2026-08-27

涉及单位:宁乡市农业农村局、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回龙铺镇人民政府、纪检监察部门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

举 报 人:宁乡市回龙铺镇金旺村七组集体村民

被举报人:罗爱华(金旺村村民)、陈想(罗爱华之女)、本次土地违规变更经办工作人员

举报事由:实名举报宁乡市回龙铺镇金旺村七组消亡户集体责任田,在未经集体表决、未公示、无合法手续的情况下,被罗爱华、陈想母女私自侵占、违规确权、非法流转,涉嫌侵占农村集体资产、违规变更土地权属,请求上级部门立案核查、纠正违规确权、追责问责。

受理单位:宁乡市农业农村局、宁乡市自然资源局、回龙铺镇人民政府、纪检监察部门

一、基本案情事实

举报人系宁乡市回龙铺镇金旺村七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组村民谢淑梅原系独立土地承包经营户,该农户无家庭成员,现已整户消亡,无任何直系亲属及本集体在册继承人员。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相关规定,整户消亡承包户的责任田,承包经营权依法终止,该宗地权属归金旺村七组集体所有,必须由村民小组收回作为集体机动地,用于本组新增人口分地、集体土地调剂等公共用途,任何私人不得私自占有、过户、确权、转让。

该宗集体土地权属调整、台账变更全过程,金旺村七组从未召开村民议事会议,未征求全体村民意见,未进行村务、组务公示,全体村民对此完全不知情,不存在任何集体同意、自愿流转的事实依据。但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本组消亡户谢淑梅的集体责任田,被私自篡改土地台账,违规登记至罗爱华(谢淑梅侄媳)名下。后续罗爱华再次私自操作,将该宗集体土地权属非法转让、过户至其女儿陈想名下,完成二次违规权属变更。

上述两次土地权属变更,均无合法流转合同、无集体审批手续、无镇村备案记录、无民主决策程序,属于典型的个人暗箱操作行为。该行为直接将本应属于七组全体村民的集体机动土地,非法变为私人承包土地,严重侵占集体资产,破坏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秩序,损害全体村民合法权益。

二、被举报人行为违法违规具体依据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农户家庭所有,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不适用遗产继承。承包方整户消亡后,承包主体灭失,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动消灭,发包方(村民小组)有权且应当依法收回承包地,任何个人无权私自占用、过户、确权。

2.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承包方整户消亡的,应当依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注销土地登记。本次不仅未依法注销权属、收回土地,反而违规变更登记至他人名下,属于严重的行政登记错误与个人侵权行为。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属于集体公共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擅自变更权属。集体资产处置、土地台账调整、权属过户必须履行民主议事、公示公开、逐级备案程序,本次全程无任何合规流程,属于违规处置集体资产。

4. 中办、国办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相关政策明确要求,各地要严格规范消亡户承包地管理,坚决杜绝亲属私自承接、私下流转、违规确权等行为,所有消亡户土地必须统一收归集体作为机动地管理,严禁个人侵占谋利。

三、违规行为造成的恶劣影响

其一,造成集体资产流失。案涉土地为七组集体公共资源,是保障本组村民后续土地调剂、权益平衡的重要集体资产。被私人非法侵占确权后,直接造成集体土地资产永久性流失,严重侵害全体村民集体利益。

其二,破坏基层公平公正秩序。农村土地承包秉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本次个别人员利用私下操作手段侵占集体土地,打破村组土地分配公平底线,引发村民强烈不满,严重激化村组内部矛盾,影响基层乡村和谐稳定。

其三,扰乱土地管理正规秩序。本次土地权属变更属于程序性、实质性双重违法,暴露本村土地台账管理混乱、权属监管缺失、个别人员违规操作等问题,严重违反农村土地规范化管理要求,损害基层政务公信力。

四、实名举报诉求

基于以上违法违规事实,全体村民依法依规提出以下诉求,请上级部门核查处理:

1. 全面核查案涉土地从谢淑梅消亡户变更至罗爱华、再过户至陈想名下的全部流程,依法认定本次土地流转、权属变更行为无效。

2. 依法撤销罗爱华、陈想名下案涉土地的违规台账登记、土地确权信息、备案资料,纠正全部错误权属登记。

3. 依法将案涉消亡户责任田全额收回宁乡市回龙铺镇金旺村七组集体,纳入集体机动地统一管理,依规用于本组集体土地调剂使用。

4. 严查本次土地违规确权、私自过户、台账篡改的相关经办人员及责任人,依规依纪追究其工作失职、违规履职责任。

5. 责令村组规范土地台账管理,对本组消亡户、闲置集体土地全面排查整改,杜绝此类侵占集体资产、违规确权问题再次发生。

郑重承诺:本次举报内容全部真实、客观、有据可查,无捏造、歪曲事实情形。如有虚假举报,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恳请上级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尽快立案调查、核实处理,并依法书面答复处理结果。

举报人(集体村民签字捺印):见附件《关于本组已销户的田、土、山问题的报告》《关于撤销罗爱华女儿陈想名下“斗坵”地块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报告》

联系地址:宁乡市回龙铺镇金旺村七组

举报日期:2026年8月27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